2013年天津市和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3-07-10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3年7月10日— 7月18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点: 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讯地址(邮编):和平区新兴路38号(300070)

电话:58117680

联系人:吴松竹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

2.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电话及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和平区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如下:

http://www.tj.lss.gov.cn/ecdomain/framework/tj/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do?isfloat=1disp_template=dapjlbkbifoibbnnjllbkefhombekifefileid=20130710075648611moduleIDPage=ljacccio-bebm-bbob-keip-mfmngodgcikmsiteIDPage=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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