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关于领取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3-06-18来源: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

2012年度初、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经可以领取,请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携带单位介绍信、领证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证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统一前往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考务科领取证书和合格人员登记表。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单位属地原则到各县(市、区)人力社保局领取,市直单位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代领的需同时提供代领人和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一张到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领取。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地址:城东路53号;电话:2181620。

丽水市人力资源考试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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