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公告
2013-06-14来源:珠海香洲网

香洲区是珠海市的中心城区,现有公办中小学校49所,其中中学12所,小学37所,均为区财政核拨事业单位。为适应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培育师资力量,拟在珠海设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和校医。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及市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人数、职业(执业)资格条件及薪酬待遇

岗位信息表

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在全区范围内统一调配,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 招考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招考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应聘者须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胜任班主任或学校医务工作,且符合本公告所要求条件。

(二)基本条件

1.学历学位: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2.专业:所学专业须与应聘岗位相符。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3年7月31日后出生)。

4.普通话等级:应聘001和004岗位者须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应聘002、003、005至009岗位者须达到二级乙等(含)以上水平,应聘010和011岗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登录香洲教育信息网(http://xzedu.zhuhai.gov.cn/)的《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请如实详细填报相关报名信息后,及时修改查询密码,并打印报名表。

2.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7月19日17:00时止。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网上初审和现场资格审查。

1.网上初审

根据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应聘者请于7月24日17:30时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查网上初审结果。

2.现场资格审查

网上初审结果通过的,须携带下列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不退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

①《珠海市香洲区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报名表》(报名者须在“承诺人签名”处亲笔签名);②身份证;③学历证;④学位证;⑤计生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或现暂住地的村、居委会及以上计生部门开具);⑥荣誉称号证书、各级获奖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⑦应聘001至009岗位者还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级及以上证书;⑧应聘011岗位者还须提供执业医师或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医师或护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审查时间:7月29日(9:00-12:00时,15:00-17:00时)。

(3)审查地点:香洲区教育局八楼会议室(珠海市人民东路520号)。

根据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获得考试资格。各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和其他具体安排,于7月30日17:30时前在香洲教育信息网上公布(未获考试资格人员名单不予公布)。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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