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6-08来源:广西人事考试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有关规定,现将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的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即:

1.报考设区市级以下招录机关(含自治区设在市级以下的直属或派出机构,不包括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和政法机关基层紧缺职位)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9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

2. 报考少数民族、艰苦边远地区招录机关(指少数民族自治县、民族乡,49个国家和自治区扶贫开发重点县,含自治区设在该地区的直属或派出机构)职位和政法机关基层法医、狱医、理化、护理等紧缺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不低于80分(含照顾加分),且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

按照上述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规定的比例确定李俊等375名考生进入面试(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地点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时间:2013年6月14日15:00-17:00。

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灯光球场。考生可乘7路、27路、57路、86路公共汽车到“长岗三里路口”站下车前往。(注:因道路施工,请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

5.户口簿;

6.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7.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办理面试准考证用)。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我局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给予其取消本次面试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我局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3年6月15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面试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宜州监狱狱医职位(职位代码为:14515066010)等职位的6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中渡监狱狱医职位一(职位代码为:14515064006)的1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2)。

二、体能测评

报考监狱系统人民警察职位的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3年6月16日8∶00开始测评。考生于7∶30到警官学校集中。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南宁市长岗路3里3号广西警官学校露天篮球场。考生乘车线路同上。

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者,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三、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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