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县文化系统补充专技人才的需求,根据天津市委组织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人社局【2011】10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局涵【2012】151号)文件精神,依据宁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县文化系统2013年补充专业人才的编制的批复》【宁编复字(2013)6号】的规定,组织实施2013年公开招聘全额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招聘专业人员3名,现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
(1)天津市宁河县文化馆。
(2)天津市宁河县图书馆。
(二)招聘单位地址:
(1)天津市宁河县文化路13号。
(2) 天津市宁河县文化路7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
天津市宁河县文化馆、图书馆均为全额事业财政拨款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招聘计划)
1、文化馆2名:专业美术绘画1名,年龄30周岁以下,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数控技术应用机电一体化技术1名,年龄25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适合男性,天津市户籍。
2、图书馆1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及相关专业1名,30周岁以下,全日制本科以上毕业生,天津市户籍。
三、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2、18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热爱文化广播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
四、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和数量。拟招聘事业编3人,充实到县图书馆、文化馆,从事群众文化工作专业技术工作。
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按市局要求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6月13日8:00至2013年6月17日18:00。
缴费时间:2013年6月13日8:00至2013年6月19日18:00。
下载笔试准考证:2013年6月21日至2013年6月22日。
笔试时间: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每名应聘者限报考一个岗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的人员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应聘者办理报名手续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或退报。
六、考试和面试资格审查
(一)考试分笔试、面试两个阶段。
1、应聘考生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的命题考试阅卷工作委托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以笔试成绩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在笔试5日后,在招考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为结构化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必须达到60分以上。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面试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统一组织进行。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资格审查
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河县文化电视广播电视局组织验证,须由进入面试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学位和学位证书、报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按通知时间、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考生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按规定及时安排替补考生进行面试资格复审。专业资格审查:(1)按照公务员考试大纲内容进行面试答辩。(2)专业表演。(3)才艺展示。
七、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50%)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一)体检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组织实施,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
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职位空缺,招聘单位根据需要,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提出书面申请,经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后,从该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替补。
(二)考查
招聘单位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招聘职位要求,以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考核小组应有2名以上的工作人员参加。根据需要设若干小组。考核小组要对应聘者各方面的表现进行分析,以事实求是的态度、准确、客观公正的予以评价。考核结束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写出书面考核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八、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
招聘工作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对拟聘用的人员,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原工作单位,同时要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应有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将聘用请示,拟聘用人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拟聘用人员考核材料、体检表、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待审核后批准办理派遣手续。
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或虚假证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后果自负。因此出现的职位空缺,根据需要按成绩依次替补。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并按照有关规定试行回避制度。对违法招聘工作纪律的单位或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69591760
监督电话:69562522
宁河县文化广播电视局地址: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文化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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