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2013-06-01来源:开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单位人事(组干)科,驻汴各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豫人社考试〔2013〕19号)的规定和要求,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级别及考点设置

2013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定于11月2日进行。本次考试的科目和级别情况详见下表: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级别
11月2日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中级
11月2日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考点设在开封市(考试地址详见准考证)。

二、报名条件

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岗从事经济工作的人员,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

(二)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报名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的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五年,并担任助理经济师职务满四年;

2.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后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5.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6.获博士学位。

三、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条件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即每个考生两个科目必须一次考试全部通过,方可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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