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市化工设计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方案
2013-05-31来源:天津人事考试网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招聘单位: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二) 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孤山路2号

(三) 单位性质和职能: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主要业务范围为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我院是一个以工程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总承包为主体的甲级设计院。自建院以来,先后完成了千余项大、中、小型工程项目,涉及产品有石油炼化、石油化工、有机化工、无机化工、精细化工、医药、食品、轻工、供热、仓储、环保等行业,以及民用建筑、公用建筑等领域,有50多项成果获国家、行业和省、市级的奖励,并取得了顺酐、炭黑两项专有技术。

我院现有化工工艺、管道、自控、设备、公用工程、建筑、结构、概预算等专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200余名,其中38人具有专业注册执业资格,形成了高、中、初各层次配置合理的专业技术队伍。在配套设施上,我们组建了千兆主干的计算机局域网络;引进和开发了工艺、管道、建筑、结构等专业软件;装备有视频会议系统。在技术质量管理上,我院建立并实施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整合型的管理体系,并取得了三个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为我院科学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 招聘岗位和数量

(一) 岗位名称和职责:建筑学、结构工程、化工工艺、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热能与动力工程、 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

(二) 招聘数量:14名(见附件招聘计划表)

三、 招聘人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

4.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建筑学专业要求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四、 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人社局批准的招聘方案,制定招聘简章,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iss.gov.cn)公布,公布时间为:2013年5月30日。

五、 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电子邮箱(hgsjy99@126.com)报名方式。报名时间:6月8日至6月14日。

联系人:霍亚卿 电话:27459592

根据所需岗位条件,由院人事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确认。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六、 专业技能考试

我院属专业性较强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经市编委核实编制情况并对用编数批准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采取直接进行专业技术考试的方式。由我院组织相关专业总工、副总工程师、专业室主任等出题对应聘人员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进行答卷考试。考试时间:6月25日。

七、 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两周内完成,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进行,体检医院由我院上级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

八、 考察

组成考察小组,通过面试、考试以及应聘人员单位出具的证明等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九、 拟聘用人员确定和公布

经我院考核、考察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将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 咨询、举报、投诉电话

27459592(天津市化工设计院人事部)

十一、纪律与监督

此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由天津渤海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监督指导,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招聘计划表

天津市化工设计院

201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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