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3-05-20来源: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了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建筑工程学院创建于1950年,是河北省唯一的专门培养建筑工程高级技术人才的普通高等本科学校。学院专业设置涵盖工、管、理、文四个学科门类,工科类专业占专业总数的90%,形成了以建筑产业类学科为主体,理工结合,文理渗透,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为社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人才。近年来,我院应届毕业生的一次性就业签约率都名列全省高校前茅。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13年我院拟公开招聘教师、学工31名、行政、教辅及医务岗位人员7名。具体招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办法

应聘人员可采取现场报名或传真、电子邮箱等方式报名,由学院人事处受理。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3日—5月24日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河北建筑工程学院人事处

具体地址:张家口市高新区朝阳大街13号

办公电话:0313-4187653

传 真:0313-4187653

电子邮箱:hbjzgcxyrsc@163.com。

(3)报名要求: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河北建筑工程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可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网网站下载打印填写,并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和有关材料原件以及复印件,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外地应聘人员可将报名登记表及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和有关材料的复印件通过传真(或扫描发送电于邮件)的方式报名。

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审查及缴费。由学院人事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或由用人单位进行电话通知。

(5)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6)考试通知: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的时间、地点由学院人事处确定并负责通知。由于高学历应聘人员来自全国各地,为减少应聘人员往返次数,减轻其经济负担,学院将笔试与面试安排在同一天进行,所有应聘人员均参加笔试与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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