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峨眉山市关于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中学教师公告
2013-05-16来源: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按照《乐山市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乐人社发〔2012〕99号)和《乐山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暂行办法》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公开考核招聘部分中学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含201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4名中学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岗位、范围、对象见本公告附件《峨眉山市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其他要求证明。其中,201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的,报名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出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完全符合本公告《峨眉山市公开考核招聘中学教师岗位表》所列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报名工作。

应聘者须准备以下资料:1、《峨眉山市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2份,请按要求粘贴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学籍证明)、相关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须A4幅面);3、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人:市教育局:童贤忠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08335520584

地点:峨眉山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考核

考核采取上微型课的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内容为: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应聘人员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日内在峨眉人事人才网(http://www.em-rc.com/)上公布,并由组织、人社及教育部门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应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成绩出现并列,则现场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对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体检结论公布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书面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对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额的,取消该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招聘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报考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察,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而出现空额的,取消该招聘名额,不进行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通过考核并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峨眉人事人才网(www.em-rc.com)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自愿放弃或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空额的不进行递补。经公示无异议者,由招聘主管部门按人事管理权限,报中共峨眉山市委编办、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后,办理聘用手续。

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13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按时报到的拟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个月未报到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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