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2013年联合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乡科级领导职位报名登记表》填表说明
2013-05-16来源:浙江省人事考试网

《乡科级领导职位报名登记表》

填 表 说 明

1、“编号”由丽水市公选办统一填写。

2、“报考职位”栏,应按照公告公布的职位全称填写。

3、“籍贯”和“出生地”栏,按现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浙江青田”、“河北邢台”等。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天津”、“重庆”;县或县级市改市辖区的,填写该市的名称,如余杭市已改为杭州市所辖区,则填写“浙江杭州”。

4、“入党时间”栏,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内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民建”、“九三”、“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的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5、“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4.02”。

6、“照片”栏中,现场报名时需贴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7、“现任职级或企事业职务层次”栏,是行政单位人员的,填写“正股级”、“副股级”、“科员”或其他;是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填写应注明相当行政职务层次(如“相当行政正股级”或“相当行政副股级”)。

8、“任现职级时间”栏,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2009.06”。

9、 “任低一职级时间”栏,填写任低一职级或企事业低一职务层次时间。

10、“专业技术资格”栏,填写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11、“取得时间”栏,填写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日期。

12、“现工作单位及职务”栏填写当前所在的工作单位和担任的职务,填写内容中涉及单位和职务名称的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简称。

13、“任现职务时间”栏,应填写现职务主管部门发文时间,填写年月,如“2009.06”

14、“学习和工作简历”栏,需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同时需填写三个月以上在职学习或半年以上挂职锻炼经历。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

15、“奖惩情况”栏,填写本人参加工作以来受县级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奖励和记功颁发单位、奖励和记功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16、“近两年年度考核结果”栏,应如实按照年度考核结果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企事业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一般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17、“家庭主要成员”栏,填写报名者本人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及重要的社会关系人的有关情况。

18、“所在单位意见”栏,报考本人所在单位填写“同意报考”等字样,并加盖党委(党组)印章。无党组织印章的,可加盖单位行政章。

本《填表说明》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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