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不断优化我区公务员队伍结构,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计划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本次公开选调共计6家单位、8个职位、12名选调计划(见附件1)。
二、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省部属单位在温机构中已登记并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在温州地区以外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中,公告发布之日前本人户籍(或原户籍)在温或者配偶(或父母)在温工作生活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录用公务员服务期满3年(含试用期),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工作2年以上。乡镇(街道)新录用公务员服务年限需满5年;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除试用期考核为不确定等次外);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具备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部分职位对学历、年龄、工作年限、工作经历等有特殊要求的,按职位计划要求执行。专业要求参照《2020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目录》执行。计算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出)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8.本市加快发展地区人员尚不满足调离积分制管理办法的;
9.任职试用期内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10.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计划查询
报考人员可通过瓯海党建网(http://dj.ouhai.gov.cn/)《2020年温州市瓯海区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各选调职位及其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选调职位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选调单位联系。接受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核
1.时间地点:2020年11月5日-11月6日,上午8:45—11:30,下午14:15—17:30,在瓯海区行政中心1号楼1622室(地址: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6号)。
2.现场审核:报考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报名推荐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单位)审核,县(市、区)报考人员须报送当地组织部门审核。现场报名时,需提供《报名推荐表》、近期彩色同底免冠1寸正面照1张、公务员登记表和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核对章),以及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通过现场资格审核者,视为报名成功。每人限报1个选调职位,多报无效。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1:3的,将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选调计划被取消的有关报考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3.为进一步发挥公开选调机制优势,本次选调试行笔试成绩市县通用的做法。报考我区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可同时另外选报1个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详见市级机关公开选调公告。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11月13日9时—11月15日9时。经审核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人员登录温州党建网或瓯海党建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
(一)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1.笔试时间和科目:11月15日(星期日)上午:9:00—12:00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
2.笔试地点:具体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计算。本次公开选调对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报名人员实行笔试加分制度。近三年(即2017—2019年)公务员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每获一个优秀等次加1分。符合笔试加分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一并提交加分证明材料(包括公务员年度考核表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逾期未提交的,不享受加分。加分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选调单位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计入选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测试(一)科目成绩+加分值。
4.分数线确定:笔试阅卷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登陆温州党建网或瓯海党建网查询本人成绩。
(二)面试
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各职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选调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同时报考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和我区公开选调职位的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的,则只参加市级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面试人选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职位选调计划数1:1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各选调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考察工作结束后,组织考察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选调单位党组(党委)根据考察、体检结果,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瓯海党建网(http://dj.ouhai.gov.cn/)和人选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在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在相应职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最晚应于考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记入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选调工作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拟参加考试人员要在考前和考试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和体温检测,确保健康参考。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瓯海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77-88511962。
中共温州市瓯海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3日
信息来源:http://dj.ouhai.gov.cn/art/2020/11/3/art_1266088_58596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