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锤炼意志、增长才干,2013年我市将公开选聘一批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原则
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二、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组织纪律观念强,热爱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群众工作能力;
2、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2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选聘镇(街道)户籍或其父母户籍在选聘镇(街道);
5、身体健康。具体选聘过程中,坚持同等条件下党员和优秀学生干部优先。
三、选聘职位和名额
1、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2、共选聘7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表。
四、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4日-5日(星期六-星期日)8:00~16:00。
2、报名地点:宜兴市实验中学(宜城街道龙潭西路108号)。
咨询电话:87986813、87986814、87986253。
(二)报名程序
1、报名者根据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选择选聘单位,事先在“陶都组工——宜兴党建网”(www.yxdjw.gov.cn)或“宜兴人才网”(www.yxrsrc.gov.cn)下载并填写好《宜兴市选聘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名登记表》2份,并加贴报考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现场报名时,将《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交选聘单位初审;
3、初审合格者持《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验审处验审,验审合格者同时再交报考人同底版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并到准考证通知单领取处交验审材料,领取《领取准考证通知单》。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本人户籍证明或父母户籍所在地镇(街道)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毕业证书等证件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的原件、复印件。
2、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本人到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需出示身份证。
3、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镇(街道)的选聘职位。
4、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将相应调整选聘职位。
五、考试
(一)笔试
1、5月8日至9日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领取准考证通知单》到市委党校(陶都路113号)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到现场领取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领取,代领取人需出示身份证。
2、笔试时间为5月1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4、笔试成绩5月20日左右在“陶都组工——宜兴党建网”和“宜兴人才网”公布。(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委托镇(街道)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及地点均在“陶都组工——宜兴党建网”和“宜兴人才网”公布。2、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进入面试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一次。
2、在职人员体检前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和培训
考察合格者,经公示后参加上岗培训。
八、管理和待遇
本次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首聘期限为三年,在村任职的不占村定员干部职数。聘用期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人事关系由市就业管理中心实行免费代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村(社区),日常管理、考核工作由所在镇(街道)党(工)委负责,考核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在聘用期间可以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他职业招聘,但须经镇(街道)同意,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由所在镇(街道)按月统一发放基本报酬,在村(社区)工作年限计入工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聘用期间基本报酬为2500元/人/月,并办理社会保险,年终可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享受标准为800元/人/月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平均10000元/人/年(考核优秀的11000元,合格的9000元)的奖励性补贴。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的基本报酬、一次性生活补贴和奖励性补贴由市、镇(街道)各半承担。社会保险金的支出,个人缴纳部分按照相关规定由其本人缴纳,集体缴纳部分由镇(街道)财政承担。
聘用期间,经镇(街道)考核考察,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可按照相关规定择优选拔进村(社区)领导班子,报酬待遇按实际职位享受;特别优秀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考核,可作为市、镇(街道)后备干部重点培养。
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首聘期满,聘期考核优秀、本人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选拔进村(社区)领导班子,报酬待遇按实际职位享受;聘期考核合格、本人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签订续聘合同,续聘期间岗位、工资待遇及经费渠道不变;聘期考核不合格,或本人不愿意继续留村(社区)工作的,不再续聘,鼓励其另行就业。
九、本次选聘工作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监督办法》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87986282、87986817。
十、本《简章》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宜兴市委组织部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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