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云南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告》),现将我市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计划
2009年,昆明市计划招录公务员781人,其中,党群机关18人,政府机关763人(含招录警察406人)。各用人单位具体的招考人数、职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昆明市200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简章》。报考人员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阅《简章》:
云南人事考试网:http://www.ynrs.gov.cn/、昆明人事网:http://www.kmrs.gov.cn/、昆明人才网:www.100job.cn
注:省直管系统的单位,如昆明工商局系统、税务系统、药品监督系统等单位的招录人数、职位等详见省的公告。
二、招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74年6月17日至1991年6月17日期间出生的人员);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在2005-2009年内任何公务员录用考试中作弊的人员;
3.被确定为2009年度全国范围内公务员招考的拟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007年以来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未满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4.在读的非2009年7月毕业的学生;
5.现役军人;
6.不符合报名条件和职位所需条件的人员;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即“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www.ynrsks.cn),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选择符合报考的单位及其岗位报名和交纳报名费。
报名操作流程:详见《云南省2009年考试录用公告》和报名网站的说明。
(二)网络报名时间:2009年6月17日至6月27日0:00-24:00。网络交费的时间定为2009年6月17日0:00至6月30日24:00。
(三)注意事项。
1.此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计算机自动审核系统,考生需对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录用等资格,且今后不得再参加本市的公务员考试。
2.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考生一旦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确认,无论其是否缴费,再次报名、重复报名的,网络报名系统只认可考生首次报名通过的信息,对后报的数据将被视为无效或自动删除,由此带来的经济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考生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必须一致。
4.招考计划中“年龄要求”的时间界定为:6月17日。如18-27岁指从1982年6月17日至1991年6月17日期间出生;18-29岁指从1980年6月17日至1991年6月17日期间出生。
5.“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指:经高考后通过普通招生计划录用的并经高校全日制学习毕业的学生(即通过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开具《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派遣报到证》的学生)。
取得教育部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在报考时可视为“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其他特殊情况的学历是否属于“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前取得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6.特殊学历的认证:军队院校招收的地方学员,如未经中央军委和教育部认定的,其学历不予承认;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其它特殊学历或一时无法认定的学历类型、级别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7.2009年毕业的考生必须于资格复审前取得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8.已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须取得单位同意。
9.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及在农村或城市社区工作、在部队服役、自谋职业、个体经营及在县(含县)以下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以及失业、待业等情形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年对年、月对月计算,其中月份为半年以上的计为1年。
10.招考专业查询。为使网络报名的资格审查更具操作性,考生报名时,可查询《云南省公务员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对照检查自己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相符合的,才能报考。该目录可在上述网站上下载。
注:本人所学专业若与专业目录中所附专业仅有连接词如“和”“与”的不同或者多1个、少1个“学”字的差别,视为专业目录中的同一专业,请报考者从所学专业的选择项中选择岗位要求的那个专业名称即可。
11.部分招考职位要求英语四、六级合格,按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的有关精神,总成绩426分及以上在本次公务员招考时算为合格。
12.减免报考人员考试费用的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6月29-30日9:00-17:00到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昆明市气象路60号,电话:0871-4109360,下同)办理减免考试费用的手续。
13.除公安机关(含森林公安)定向招考公安院校毕业生的岗位外,报名人数与计划录用数必须达到3:1以上的岗位才能开考,特殊岗位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适当放宽,其余不符合开考比例的岗位按一律按比例削减或取消招考计划。取消或削减招考计划的公告于报名结束2周内在上述网站上公布,涉及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退还报名费,退还时间和地点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因考生原因错报、误报或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14.公安院校的界定标准:院校名称前冠以“公安”或仅仅冠以“警察”、“警官”字样的院校,视为公安院校。这类院校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河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东公安专科学校、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江苏公安专科学校、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福建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广东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四川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云南警官学院、贵州警官职业学院。
15.准考证全部由考生从网络下载打印,下载时间为:8月中旬至开考前。打印中如遇问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或与昆明市人才服务中心考试部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