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中华职业教育社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13-02-01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家公务员局的有关规定,现将我社2013年招录公务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分数线、人员名单及时间

职位 分数线 准考证号 面试时间
办公室(0301001001) 105.2 (调剂113.7) 117111220302 2月28日上午9:00
136132475602
076137094827
116113025629
934171661209
研究部(0301002001) 114.7 934143042508 2月28日下午13:30
934139861325
934171123220
934171701420
934171131519

二、面试安排

1.请以上考生于2月18日16:00前向我社电话确认,逾期不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凡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请在确认期内将书面说明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我社。

2.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请于8:30前报到,截止8:50没有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请于13:00前报到,截至13:20没有报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地点:中华职业教育社(北京市东城区安乐林路甲69号)。

乘车路线:乘快速公交1线、公交2、7、17、40、69、71、504、707、729、826、927、943、986、997路到“沙子口”站下车,往东沿安乐林路步行500米左右路北,或乘地铁5号线至“蒲黄榆”站下车,往西步行1000米左右路北。

4.考生面试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准考证原件、考生报名登记表(贴1寸免冠彩色近照),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个人简历,本人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获得的奖励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报考办公室职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各占50%),从高分按考察人数与录用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及考察。

三、有关要求

1. 面试考生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2. 面试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面试结束后返还。

联系电话:67270231、67270228

传真:67270229

中华职业教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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