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事项的公告
2013-01-31来源: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网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我省国税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每个职位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到比例的职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剂。面试人员名单及各职位笔试最低分数线见附件。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3月14日。每天上午8:00开始。当天面试的全部考生请于上午7:20到达面试地点入围封闭管理。截至当天上午7:50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组织方式及地点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工作由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面试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长春市绿园区和平大街2033号,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见附件三,下同)。当天面试考生按照抽签顺序进行面试,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在候考室内等候,中午由我局免费提供午餐及其它备品。

四、资格复审

考生须于2013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复审。同时,也方便参加面试考生认知和熟悉面试地点及行车路线。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将于2013年3月5日以后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为:吉林省税务干部学校。

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参加资格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考试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

3.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其他考生提交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盖章的《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打印)和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5.社会在职人员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须注明考生政治面貌、现任职务及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同时加盖单位人事印章)及档案管理单位关于存档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6.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或档案托管单位出具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并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7.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8.本人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9.工作过的基层单位开具的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加盖公章并注明单位名称、工作起止年月、担任职务、从事工作内容、组织人事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10.报考定向招录“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考生,按照国家公务员局报考指南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同时提交签订的基层服务合同或协议,以及服务期满时的考核材料。

11.报考职位条件中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如英语等级证书等,以招考简章公布内容为准)。

考生对所有报考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凡报考材料信息虚假或不详实的,按照规定取消考生录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以上材料请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根据行政职业能力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面试第二天,招录机关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面试考生分组名单公布。招录机关将于2013年3月11日前在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公布。

3.吉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确认方式分为电话确认或发送电子邮件确认(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面试确认即可)。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431-88994065、0431-88994069。请入围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电子邮件确认: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发送邮件到gshr2013@sina.com进行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报考职位代码)职位面试”(如:李丹确认参加吉林省国税局0703081001职位面试)。我局将在2个工作日内以“面试确认信息收悉”进行回复。逾期未拨打指定电话或发送电子邮件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主动放弃面试的考生,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交放弃声明(注明姓名、准考证号、报考职位并由本人签字声明放弃,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放弃声明请特快专递寄至吉林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地址:长春市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凡考生放弃面试又未按要求提交放弃声明的,有关情况将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4.吉林省国家税务局官方网站:www.jl-n-tax.gov.cn(发布招考工作最新消息),请考生密切关注本网站公务员招录栏目内容,有关面试资格复审分组名单、面试考生分组名单、体检和考察等要求将通过本网站发布。体检工作将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进行。

5.请面试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一: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附件三:面试及资格复审地点具体乘车路线、地图及咨询电话

更多信息请查看国家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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