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部2013年公务员考录面试和体检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准考证号 | 最低面试分数 |
123144036624 | 109.9 |
123170091617 | 109.9 |
123170251807 | 109.9 |
123170310621 | 109.9 |
123171732028 | 109.9 |
104132019120 | 105.4 |
104144031411 | 105.4 |
104170121314 | 105.4 |
123139751028 | 105.4 |
221144045508 | 105.4 |
123112091326 | 106.1 |
123132024327 | 106.1 |
123133201209 | 106.1 |
123142196121 | 106.1 |
123144036622 | 106.1 |
123151112721 | 106.1 |
123170120908 | 106.1 |
123170140827 | 106.1 |
123170231403 | 106.1 |
123171661929 | 106.1 |
123114011518 | 110.7 |
123139861105 | 110.7 |
123145483119 | 110.7 |
123171631218 | 110.7 |
123171731206 | 110.7 |
123141271612 | 96.6 |
123150012605 | 96.6 |
945171732205 | 96.6 |
二、参加面试人员确认
1、请准备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13年1月26日前通过传真进行面试确认。标题一律为“×××确认参加2013年水利部公务员招考面试的函”,内容应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考生签名。
2、请考生于2013年1月31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整理后邮寄到我部(恕不接待本人或快递公司送达):
(1)报名登记表(从国家公务员局网站下载)。贴好照片(报考时提供的照片),要求准确、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未按要求填写的,视为资料不全。
(2)身份证复印件。
(3)已获得的大专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学位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书复印件)。
(4)外语等级证书复印件。
(5)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报名推荐表和学生证复印件,需注明培养方式(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可用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代替)。
考生身份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复印件和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参加工作时间、进入本单位时间、职务职称,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单位性质、办公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待业证明(由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原工作单位和工作时间、待业时间和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参加“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需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同时需提供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证明内容同在职人员)。
3、考生需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有关报考信息虚假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或材料不全影响面试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未提前两天通知我部,随意不参加面试的,将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我们将通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库。
三、面试和体检安排
(一)报到
时间:2013年2月27日下午15:30
地点:水利部机关
报到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1)身份证、准考证;(2)本科及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3)英语四、六级证书。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证。缺少上述证件和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
(二)面试
时间:2013年2月28日。上午面试开始时间:9:00,考生进入待考室时间:8:30(8:5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下午面试开始时间:13:30,考生进入待考室时间13:00(13:2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面试地点报到后另行通知。
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任何考生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三)体检
我部统一组织考生集中进行体检,费用由我部统一支付。时间定于2013年3月1日,上午8:00在部机关门口集合统一前往。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遵守体检医院相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请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考察人选产生的原则和方式
招考职位参加面试人数达到录用计划数3倍及以上的,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录用计划2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人选。参加面试人数低于录用计划数3倍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范围。
五、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10-63202184,传真:010-63202662
2、面试确认材料邮寄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二号,水利部人事司公务员处,邮编100053。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面试确认材料”,材料概不退还。
3、乘车路线:地铁1号线南礼士路站下换乘公交19路至枣林前街站;地铁2号线宣武门站下换乘公交109路或长椿街站下换乘公交38路至广安门站,过马路后沿白广路前行约300米;北京西站乘公交741路至枣林前街站。
特此公告。
水利部人事司
201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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