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干部任用条例、市和区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办法、《拱墅区领导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办法(试行)》(拱委办[2012]127号)和《关于进一步发挥退出现职领导岗位区管干部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拱委办[2012]128号)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统计局部分科级干部实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竞争上岗方式,选拔政治素质好、能力强、作风实、群众公认、实绩突出、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建设一支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统计干部队伍,努力推动统计事业再上新台阶。
二、竞争岗位
副科级领导职位3名。
三、竞岗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工作实绩明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公认度,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管理能力,具备担任科级职务所需的相关知识和工作经验。身体健康。近3年年度考核评定为称职(合格)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35周岁及以下(截止2012年11月30日,下同),现任副主任科员,或现任科员且任职满3年(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原在事业单位任职时间一并计入)。
四、工作流程
1、公布方案。
方案经局党组研究,报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公示后,发至各科室,做好思想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竞争。
2、公开报名。
符合条件的竞岗者在规定时间内到局办公室报名,每位报名者须填写《拱墅区统计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报名以个人自荐为主,也可以组织推荐报名。每个职位须有两名以上符合条件人员报名方可开考。
3、资格审查。
由局党组依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予公示。资格审查后,符合竞争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
4、书面考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
5、面试答辩。
面试主要测试竞岗者履行竞争职位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评委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和科室(部门)负责人组成,并邀请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有关人员。面试答辩测评的内容包括: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专业业务能力、语言表达与气质仪表等,每个项目各占15—20分,共100分。
6、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和德的考核。
民主测评主要是对竞岗者的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测评。民主测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和综合评价两个方面,德、能、勤、绩、廉五个项目各占20分,共100分。综合评价也为100分,每个项目评价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计分方法为:得分=[“好”票数×100+“较好”票数×50+“一般”票数×25+“差”票数×(-25)]÷总有效票数。民主测评总成绩=德、能、勤、绩、廉成绩×50%+综合评价成绩×50%。
民主推荐主要就是否同意竞岗者担任所竞职务征求意见。
德的考核按照拱委办[2012]127号文件规定执行。
参加人员范围:局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
7、确定考察对象。
局党组根据参加竞岗人员的笔试(占30%)、面试(占30%)、民主测评(占40%)的综合情况确定差额考察对象,按1:2实行差额考察。
对民主测评分数相对较低,或民主推荐得票相对较少,或德的考核相对较差的竞岗者,不列为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
由局党组抽调人员组成考察组,通过考察谈话、听取意见等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9、讨论决定。
局党组根据竞岗人员的笔试、面试、民主测评、民主推荐、德的考核和组织考察情况,进行差额酝酿,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按规定要求报区委组织部审核。
10、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在局公告栏和区党建网站上公示,公示期7天。
11、任职试用。
公示结束后,公示对象无问题,或有举报但经调查后其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下发任命文件,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并按试用前职级安排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本次科级干部竞争上岗活动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统计局科级干部竞争上岗领导小组。
2、严肃纪律。本次科级领导竞争上岗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的原则组织实施,各科室、中心全体干部要以此为契机,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确保此次竞争上岗工作顺利完成。凡违反组织纪律,弄虚作假,进行拉票等行为的经查实,一律取消竞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中共杭州市拱墅区统计局党组
201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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