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2012年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的公告》规定,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体检,现将株洲市2012年定向招录培养基层政法干警体检合格考生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对体检不合格考生将另行告之结果。公示期为2012年11月26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考生对体检结果如有疑问,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根据《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文件,《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即公安、监狱、劳动教养管理机关人民警察职位考生因《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体检项目不合格的,不进行复检。
复检时间另行通知。复检为全项目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
监督电话:0731-28681523 28680178
联系电话:0731-28681079 28681065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O一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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