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岗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对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且有一定劳动能力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富宁县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主要包括:
1.“零就业家庭”成员。指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1人稳定就业的家庭;
2.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4050”人员,指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其他失业人员;
6.已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7.已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登记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1.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富宁烈士陵园讲解员1名。
2.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富宁县民族宗教局),办公室文件收发员1名。
3.富宁县第六幼儿园,食堂工作人员2名。
4.花甲乡,党群服务中心、那耶、戈里、里色、炮火、达木村委会社保协办员各1名。
5.新华镇,振兴社区、新华镇社保中心协办员、安康社区就业服务站、力追村委会、坡油村委会社保协办员各1名。
6.田蓬镇,田蓬、下寨、木卓、那年村委会社保协办员各1名;
(三)工作职责:协办员具体负责协助村委会开展社保就业相关工作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要求:年龄在18-60周岁。
(二)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三)其他要求:安康社区就业服务站协办员男性,其余男女不限。
(四)相关素质要求:身体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德优良,形象良好,能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熟练操作电脑、熟练掌握各种办公软件。富宁烈士陵园讲解员要求普通话标准(普通话达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者优先),具有良好的嗓音条件、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组织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守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服从工作管理和安排,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优先聘用。
三、招聘程序
(一)面试。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政审。用人单位对通过面试后拟聘用人员开展政审,全面了解掌握拟聘用人员的政治背景、家庭情况、现实表现等相关情况。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通过政审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聘用合同,可连续签3年。
四、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12月3日—12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地点:
1.富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二楼办公室,联系人:黄丽莎,联系电话:0876-3069261。
2.中共富宁县委统战部8楼办公室,联系人:蒙正洋,联系电话:18183675608。
3.富宁县第六幼儿园二楼办公室,联系人:周建奇,联系电话:18087690464。
4.新华镇:
振兴社区居委会,联系人:钟志涛,联系电话: 0876-3069462;
新华镇力追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凌杰,联系电话:18787600788;
新华镇坡油居民委员会,联系人:农怀玉,联系电话:18087666384;
新华镇安康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韦萧然,联系电话:18287632001。
5.花甲乡党群服务中心(信用社二楼)联系人:沈星金,联系电话:0876-6470289。
6.田蓬镇党群服务中心,联系人:吴春柳,联系电话:14787609393;
五、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及个人简历,并填写求职登记表。
六、相关待遇
招聘人员按照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进行管理,岗位工资1770元/月,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签订聘用合同。
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4日
来源:https://www.ynfn.gov.cn/ywdt/tzgg/content_50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