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临沧市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招聘公告
2024-12-03来源: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号

镇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镇康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卫生监督协管人员招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中共镇康县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卫生监督协管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无心理障碍。

(三)学历条件。具有法学、医学类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其他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备一定的文字功底,能够熟练使用电子办公软件。

(四)具有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沟通、口头表达能力和承压、履职等能力。

(五)应聘人员需具有镇康户籍,年龄18—35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无文身,无口吃,无重听。

(六)具备以上岗位所需要的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采取过刑事强制措施的;

2.受过劳动教养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曾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过协管员工作,因违反规定被辞退、开除的;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地点、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方式:本人亲自到场提交相关资料。

(二)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日起12月6日止。(5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报名地点:镇康县卫生健康局一楼(县卫生监督所)。

(四)报名联系人:李舒瑜(0883-6630419)。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各1份;

2.本人毕业证彩色复印件1份;

3.本人学位证彩色复印件1份;

4.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5.本人受过奖励表彰、有社会工作经历、取得驾驶证的应提交相关材料复印件各1件。

所有纸质材料需携带原件,提供复印件。以备县卫生监督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可进入笔试。

四、考试

笔试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电话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在能力素质方面与招聘岗位的适应程度。

五、体检

拟聘用人员需到镇康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确认是否符合拟聘所需的身体条件,费用自理。

六、聘用

(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聘用人选。如分数相同的,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工作经历或者执法经历一年以上者优先。

(二)经体检合格后,按照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镇康县卫生监督所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薪酬福利。合同期内,基础工资2000元+绩效,并享受五险一金待遇,休假和福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内部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七、其他相关事宜

(一)招聘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参加应聘人员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自身情况,自觉遵守招聘纪律,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条件、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程序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招聘资格。

(四)应聘人员要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本公告由镇康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镇康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c6DiuD234BYLcXQyvZ_X8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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