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消防救援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丽江市消防救援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工作职责
招聘公益性岗位2名,其中业务科室文员1名,主要从事业务科室办公室辅助工作;接警调度员1名,主要从事接警调度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应聘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
应聘人员必须是丽江市户籍。
(二)招聘对象
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失业且已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开展3次以上一般性就业援助服务后,非个人原因无法上岗的就业困难人员。
1、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4、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5、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6、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登记的时间为准);
7、被征地农民。
(三)应聘条件
1、具有普通计划招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汉语言文学、计算机、通信工程专业优先;
2、年龄在18-35周岁(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办公软件,需具备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热爱消防工作,遵守单位保密工作要求;
6、会讲纳西语和持C1驾照的优先考虑;
7、接警调度员需参与24小时值班备勤,原则上优先招收男性。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范围、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必须经过资格审核和认定,能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后,方能参加报名。
资格审查内容包括:是否认定就业困难人员并接受一般性就业援助3次以上;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三、报名地点、时间
(一)报名地点
丽江市消防救援局四楼队务督察科(玉龙县黄山镇丽水路110号)
联系电话:0888-5330222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11日
8:30-11:30、14:30-17:30
四、面试、体检
(一)面试:
由用人单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在用人单位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对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及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根据报考岗位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合同签订
待遇3500元/月,按要求由用人单位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缴纳,根据工作年限和业绩发放工龄工资、等级工资、绩效工资和职业津贴。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满三年后自动退出公益性岗位(最长安置三年)。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荣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需携带原件及提供以上材料复印件1份),本人一寸白底彩色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在报名现场填写《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二)本次招聘如无人报名或在期限内未满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报名应配,直至招聘到位为止。
(三)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八、复审及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由用人单位自行负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消防救援局负责解释。
丽江市消防救援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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