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无锡江阴市利港镇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简章
2012-10-30来源: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为科学规范村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新型村干部队伍,经研究,决定在利港镇首次公开选聘大学生村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选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热爱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群众工作能力;

2、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有一定行政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2岁);

4、报考人员须具有选聘村(社区)户籍或其父母户籍在选聘村(社区);

5、身体健康,相貌端正。

6、党员、学生干部优先。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此次共选聘15名,具体名额详见附表。

三、报名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2年11月1日—11月15日;

2、报名地点:利港镇党委组织科(利港镇人民政府510办公室)

(二)报名程序

1、选择单位:报名者根据本《简章》和选聘条件选择选聘单位,并出示报名相关证明材料;

2、资格审查:对相关证明材料初审后,符合规定条件的报名者领取《2012年利港镇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3份,将《登记表》中应由报名者填写内容填写完整并在1份《登记表》上加贴照片后交选聘单位核对;

3、登记备案:经验证合格的报名者凭《登记表》(另附个人照片2张)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报名时应提供身份证、本人或父母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和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加盖所在院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公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形式,不接受网上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报名材料和相关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

3、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选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凡不符合规定条件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4、每个报考者只能选择报考一个村(社区)。

四、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一门,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2、笔试时间:2012年11月中下旬,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镇政府参加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笔试成绩公布: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在政府公告栏内公布。

五、面试

1、以村(社区)为单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达不到3:1的,则以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分数者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2年11月下旬参加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的总成绩。

六、体检和政审考核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政审考核环节。因体检或政审考核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在职人员体检前要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聘用

经政审考核合格者,公示后由各村(社区)安排具体工作。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凡不服从分配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选聘的大学生村干部实行半年试用期,与所在村(社区)签订试用合同。试用期满经镇党委组织部门考核合格的,再由所在村(社区)正式聘用,一年一聘。

八、待遇及管理

招考录用到村工作的大学生,由所在村(社区)按月统一发放基本报酬。试用期间月薪2500元(社会保险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受聘人员的报酬由镇村各半承担,正式聘用后由所在村(社区)承担。招考录用到村工作的大学生,由所在村(社区)进行日常管理并加强考核。试用期满考察考核不合格的,或本人需要另行择业的,按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合同期满,根据本人意愿,可以续签合同,也可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聘用的大学生村干部工作期间可参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考试,参加其它职业招聘须经村(社区)同意,并报镇党委组织部门审批。

建立村(社区)领导干部与大学生村干部结对联系制度,开展帮带培养。对群众认可、实绩突出的大学生村干部作为村“两委”班子成员的重点培养对象,并可转为村定员干部。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考录用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86093831(镇纪检监察室)

本《简章》由镇党委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86093829。

利港镇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2012年利港镇选聘大学生村干部需求岗位信息

2012年利港镇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

《2012年利港镇选聘大学生村干部报名登记表.xls》来源于江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最近更新2012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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