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调查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国地质调查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请查看《中国地质调查局2024年度补充录用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以发送电子邮件的形式确认是否参加面试。具体要求如下:
1.电子邮件发至cgsgwyzk@163.com。
2.电子邮件标题栏中注明“×××(姓名)确认参加中国地质调查局××职位补录面试”字样。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照片(.jpg格式,一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须与办理报名确认手续时提供的照片一致,名称为本人姓名,如“张三”.jpg)和本人签名的《确认面试信息表》、《考生保密责任书》、《考生个人承诺书》扫描件(见附件2、3、4)。
3.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如有变化,请在电子邮件中注明。
4.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见附件5),经本人签名,于2024年5月15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或传真至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
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或者考生确认参加面试后又随意放弃的,视情节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将以下材料的彩色复印件邮寄到我局(邮寄地址: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干部一处,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邮编:100037),或将扫描件发到cgsgwyzk@163.com,扫描件按下述顺序编入一个文档(PDF格式)。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学生证(应届毕业生)或工作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考试报名登记表(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为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采取邮寄方式的请贴好实体照片)。
4.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报考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和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即将取得的毕业证书。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担任职务及工作内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材料,并注明起止时间、担任职务及工作内容,并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材料的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加盖所在院系公章,须注明培养方式)、成绩单(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报名推荐表(从国家公务员局专题网站下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暂时不便提供的,最迟可于考察前提供报名推荐表。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相关材料。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推荐信。同时另附页说明本人最近一次全日制学习、就业至今的详细经历。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大学生村官”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均不再退还本人,请做好备份。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四、考试安排
(一)考试地点
中国地质调查局机关。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外大街45号院。乘车路线:地铁16号线甘家口站B口。
(二)考试时间
2024年5月19日,采取现场考试方式进行。
(三)考试科目
1.面试。所有考生均需参加面试。开始时间为上午9:00。参加当天面试的所有考生务必于8:30前进入面试候考室(8:30以后考生不得入场)。未按时进入面试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2.具体考试顺序进入候考室后通过现场抽签确定。
(四)考试有关事宜
1.考生进入面试候考室后将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身份核验,请考生携带所有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
2.考试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通讯工具将统一上缴并屏蔽,交工作人员统一管理,考试完毕后取回,请提前告知家属朋友。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考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考试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8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选,若无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
通过体检的考生按照每个职位录用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等额考察,届时将电话通知有关考生。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
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于体检当日上午空腹参加体检。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查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注意事项
1.请参加考试的考生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合理安排行程,自行安排好购票、进京、住宿等事项,保持手机畅通,如有相关情况及时与我们联系,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应遵守保密要求,候考和考试期间不得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及智能穿戴设备、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等电子设备;不得使用字典(含电子字典);所有考生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违者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3.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复检)、考察等环节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4.根据《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根据《公务员录用规定》第二十条,公务员考试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如进入面试考生有上述情况,应自愿放弃面试。如在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阶段发现考生有上述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10-58584816、58584811
010-58584821(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2.确认面试信息表
3.考生保密责任书
4.考生个人承诺书
5.放弃面试资格声明
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
2024年5月13日
来源:http://bm.scs.gov.cn/pp/gkweb/core/web/ui/business/article/articledetail.html?ArticleId=8a81f6d18cf2b0e4018f77129d070378&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03930009&eid=0000000062b7b2b60162bccf480c00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