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2024-04-23来源:丽江市人民医院公众号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2024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我院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面向社会,从就业困难人员中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公益性岗位3人,主要从事行政辅助岗位工作。

二、招聘范围、对象、条件及资格审查

(一)招聘范围:应聘人员须为丽江市城镇户籍。

(二)招聘对象: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应聘:

1、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

4、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性别不限;

3、须具有相应岗位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具备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4年4月22日-2024年5月6日,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丽江市人民医院门诊7楼组织人事部(古城区福慧路526号),联系电话:0888-5116184。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需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

(2)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同页);

(3)《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2、原已在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得再报名应聘此次公益性岗位。

四、资格审查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须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经医院进行资格初审后,上报丽江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通过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资格复审内容包括:是否处于失业状态,且失业时间是否达到规定时间;失业期间是否有单位缴纳社保的记录;是否有重复享受公益性岗位安置情况;是否正在享受其他就业创业政策等。由资格审查的负责人员在《丽江市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上签署意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能进入面试。

五、面试、体检

(一)由医院统一对报名应聘者进行面试。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通过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丽江市人民医院健康体检管理中心进行,对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导致岗位空缺时,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体检。

六、公示、聘用

经过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公示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七、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3000元/月,按要求购买五险,个人部分由个人交纳。聘用合同自确定用工之日起签订,一年一签,满三年后按规定退出公益性岗位。合同期间按单位相关规定参加考核。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由丽江市人民医院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若无人报名或招聘岗位未满,医院将适当调整招聘条件和时间,直至招聘到位为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江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0888-5116184(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

0888-5129006(丽江市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审计室)

丽江市人民医院(丽江市传染病医院)

2024年4月22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DL4j8-Dde-V4DsHmW7Be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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