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促会202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工作有关规定,现就中国贸促会202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确认、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确认
(一)入围考生名单
张娟娟等80人入围我会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名单见附件1,各职位按照准考证号排序)。
(二)确认方式
考生须在2024年2月4日17:00前将确认或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声明(附件2、3)签字后扫描发送至邮箱kaolu@ccpit.org。确认参加的,附1寸证件照电子版。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资格复审
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考生,请于2024年2月20日12时前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彩色)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kaolu@ccpit.org,附件压缩包命名为“报考职位-姓名-资格复审材料”,材料请按顺序编码(如:1.考生姓名+报名登记表;2. 考生姓名+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等)。
(一)报名登记表(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填写要求见附件4);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四)已取得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
(五)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等材料;
(六)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或聘用合同,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有国有企业、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劳动合同及同时期个人社会保险缴纳记录。
(七)除上述材料外,考生还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由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下载,如由于学校放假等原因无法盖章的,请事先通过电话告知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前提交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工作证、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意见(附件5,如所在单位未制作工作证,须在同意报考意见中注明现工作情况)。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供离职手续材料。
开具同意报考意见确有困难的,经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同意后,可在体检或考察前提供,但须填写《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承诺书》(附件6)。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说明(附件7);报名时有工作目前待业的,还须提交由报名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离职手续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回国后参加工作或待业的同时按“社会在职人员”“待业人员”的相关要求提供材料。
在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当天将进行现场资格复核,请提交以上资格复审材料的原件及1套复印件。
三、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专业能力测试有关情况如下:
中文笔试:闭卷考察考生写作水平。
外语笔试:闭卷考察考生外语水平。
外语口试:通过翻译和回答提问等考察考生口语水平。
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期间,进行心理素质测评。
四、注意事项
1.为保障招考工作顺利进行,中国贸促会人事部将及时在国家公务员局考录专题网站及中国贸促会官网(www.ccpit.org)上发布有关公告和通知,请考生关注。面试工作期间,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2.如考生自愿放弃,或由于提供虚假材料等原因被取消考试资格,我会将按规定递补人选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
3.已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但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的,视情节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诚信档案。
4.凡提供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我会将取消其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的资格,并将有关情况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咨询电话:010-88075917、88075967
传 真:010-88075938
电子邮箱:kaolu@ccpit.org
附件:1.中国贸促会202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入围考生名单
2.确认参加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声明
3.放弃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资格声明
4.报名登记表填写说明
5.同意报考意见
6.关于提交单位同意报考意见的承诺书
7.待业说明
中国贸促会人事部
2024年1月31日
附件:
附件1:中国贸促会2024年考试录用机关工作人员面试和专业能力测试入围考生名单.xlsx
来源:https://www.ccpit.org/a/20240131/20240131u4e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