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队伍建设,经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社局同意,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干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长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执法岗位选调6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报名条件与资格
(一)报名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有较强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
2.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工作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4.近2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等处分;
5.身体健康。
(二)报名资格
1.长兴县县级机关各部门、乡镇(街道、园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不含尚在试用期内人员);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食品卫生管理、法律、检验检测、医药及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3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2年10月22日以后出生),条件优秀者可放宽至2年。
三、选调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22日~10月31日(周六周日除外)下午5:00止;
2.报名人员请将近期免冠2寸彩照2张、报名表一式两份,连同学历证书、任职文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送交县食品药监局办公室,电话:6050795。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所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后,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组织确定的考察对象统一进行体检。
(六)讨论决定
根据考察情况讨论决定选调人员,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附件: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选调干部报名表
长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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