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2〕1号)《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黔东南州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2年中小学(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我县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一)户籍在镇远县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镇远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我县居住的可申请认定。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师资格认定;负责现场审核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和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及材料报送州教育局(户籍在我县的社会人员)。
三、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通过国家考试条件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且在有效期内。
申请人员入学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前的(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所毕业学历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首次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时不需要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纳入教育部免试认定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所在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不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四)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照当地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须为合格。
(五)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无犯罪记录证明
内地(大陆)居民无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并出具相关证明。
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港澳地区由申请人填写《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申请人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申报
我省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具体工作时间如下:
1.上半年第一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4月13日8:00-4月29日18:00;
2.上半年第二批次网报时间2022年6月21日8:00-7月6日18:00;
3.下半年网报时间2022年9月19日8:00-10月10日18:00(10月1日至10月7日除外)。
申报人在上述网报时间内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自行报名。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同一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二)现场确认地点及时间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现场确认
1.现场确定地点镇远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和科技局窗口进行确认(联系人边孙权老师0855--3870627)
2.现场确定时间
(1)上半年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9日-20日(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9日-13日);
(2)上半年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15日(高级中学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7月7日-12日);
(3)下半年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10月11日-21日。
现场确认时间均为工作日
(三)现场确认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或本人户口簿原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通过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交。未通过系统核验的需在系统上传学历证书扫描件。如因扫描件不清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未通过系统核验的需在系统上传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扫描件。如因扫描件不清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申请人在镇远县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上的结论应“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以内),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申请人按照黔东南州公务员体检标准进行检查)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要求与系统上传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为2014年1月1日以前入学(不含2014年1月1日,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条件的,不需要提供,但只能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证书发放
完成现场确认、查询无犯罪记录、复审、公示结束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分别于6月17日前上半年第一批次;8月5日前上半年第二批次;11月25日前下半年。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或未在规定时限内填报信息、提交材料、进行现场确认等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在网报时选择现场确认点时需注意
1.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地或居住地县级教育部门作为确认点;
2.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黔东南州教育局”作为确认点(但现场审核材料需先交给现场审核人员,再由镇远县教科局统一交州教育局)。
3.“凯里学院”确认点:只针对凯里学院应届毕业生,其他申请人不得选择“凯里学院”作为确认点。
(三)“中国教师资格网”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确认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六)申请人已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已被丧失教师资格的,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七)申请人要配合认定机构做好疫情防控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八)申请人如需了解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请及时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和镇远县人民政府网。如有疑问,请拨打镇远县教育和科技局教师发展中心咨询(0855--5721222);
(九)请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文章来源:http://www.zygov.gov.cn/xwzx_15538/tzgg_15545/202204/t20220412_73378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