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威海市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考生须知
2012-09-13来源:威海教育局网

一、考试时间和开考级别

本次考试将于9月15日进行,开考一级至四级共4个级别。

上午进行笔试,一级90分钟,二、三级120分钟。四级140分钟;下午进行口试,一级8分钟/2考生,二、三级10分钟/2考生,四级12分钟/2考生。

二、考试地点和入场要求

1、本次考试设文登师范学校、威海卫生学校和文登日语学校3个考点,社会考生到文师考点参加考试。

2、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的规定,笔试入场时间为8:30,开考前15分钟(8:45)开始进行听力试听,迟到考生禁止入场,9:00正式开考;口语考试前30分钟入场,开考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口试候考室。

3、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军人、武警人员证件、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公安户籍部门开具的《身份证》号码证明)参加考试,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只需携带必要的文具(2B铅笔、黑色字迹签字笔、橡皮)等入场,禁止携带任何书籍、笔记、资料、报刊、草稿纸及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录放音机、电子记事本等入场。

5、入场时将使用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测,金属探测器灵敏度高,任何细小的通讯设备(包括金属纽扣)带在身上都会被检查出来。建议考生尽量避免穿着或佩戴有金属物品的衣物或饰品,考试用品尽量集中放在一个小透明袋中。此外,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探测,当仪器出现报警时,主动出示相关物品,以免耽误入场时间。

三、考试要求

1、答题卡(口试卡)书写部分用黑色字迹签字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若写错不要随意涂抹,可用横线划掉,在旁边空白区域写上正确信息,信息点使用2B铅笔涂满涂黑,不按规定填涂和做答的,答题卡一律无效。要保持卡的整洁,不要折叠、破损,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2、笔试考试过程中,考生中途不能退场,确因身体不适,须经监考教师和考点主考批准,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能以任何理由返回续考。考试结束,要立即停笔,坐在座位上等候收卷,不得随意走动和攀谈,待监考教师发布离场口令后,方可出场,任何考生不准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离开考场。

口试考试要服从引导员的安排,按指令行事,赴考时严格按照规定路线行进:候考室→考场→考点外。考试结束,应立即出场,不得向口试教师询问成绩,不准在考场外逗留和交谈。

3、考生要自觉遵守考场纪律,做到诚信应考,如有违反规定者,将依照《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部门将向违规考生下达《全国英语等级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为严肃考风考纪,市招办为考点统一配备了防作弊工具,严查各种作弊行为,给考生提供一个良好公平的考试环境。

四、成绩评定和证书颁发

笔试成绩是听力、英语知识运用、阅读理解和写作部分成绩的总和,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口试由口试教师通过不同形式的会话,对考生进行打分,成绩满分为5分,3分以上(含3分)为合格。口试和笔试成绩均合格者,可获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全国通用,是持有人英语水平的证明。口试和笔试只有一项合格的可获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笔试(口试)成绩合格证》,同时享有一次补考机会,单项合格成绩将保留到下一次相邻考试。

一般情况下,考试成绩将在考后一个半月后网上发布,考生可登陆网址http://www.whedu21.com/zb/zssearch.html进行查询;合格证书将在考后两月后下发,考生可直接到报名点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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