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是内蒙古邮政管理局所属的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于2019年9月获批成立。主要承担全区邮政业安全监管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监管、应急管理相关技术服务支撑工作;承担邮政业日常运行安全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邮政业联合监管机制的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邮政业安全教育培训宣贯工作;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中心以推动落实邮政业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全面提升行业监管信息化水平为宗旨,以寄递“动态可跟踪、隐患可发现、事件可预警、风险可管控、责任可追溯”为目标,为行业安全稳定高效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计划招聘(列入编制)7人。其中招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1人、“项目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1人,“高校毕业生岗”(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1人。具体岗位详见《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一)“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二)“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四)“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蒙古语言文字和汉语言文字的人员。
(五)“高校毕业生岗”是指: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2020年应届毕业生,下同);
2.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项目人员”岗位以及邮政行业急需紧缺岗位,学历条件放宽至大学专科,详见《招聘岗位表》);
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4日之后出生);招聘邮政行业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4日之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必须是国家统招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起点毕业生,且学历、学位双证齐全,(《招聘岗位表》中对学历学位另做要求的,以《招聘岗位表》为准)。双学位人员以第一学位为准,第二学位只做参考;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9.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者须在2020年9月14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2020年9月14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2020年9月14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0.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时间要求为2020年8月31日前。《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不含2020年8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
2.报名时间
(1)第一阶段“蒙汉兼通”、“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9:00—9月18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3: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17:00。报名交费截止后若“蒙汉兼通”、“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放在第二阶段重新组织报名(招聘岗位、招聘条件相同的,合并招聘计划)。
(2)第二阶段普通岗位和部分变更属性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2日9:00—9月26日12:00;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3:00;交费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6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工作单位和从事的主要工作),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应聘者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4.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者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二)资格初审及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完成交费即确认报名成功。考试收费120元,委托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执行。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2019年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人员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报名网站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在工作日到就近人事考试机构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对减免费用的应聘人员,由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通过网上银行将所交费用自动退到报考者交费的银行账户里。
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城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地旗县(市、区)扶贫部门发放的档案卡(手册)或出具的贫困证明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发送电子邮件至内蒙古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imptasybtf@126.com),其中报考第一阶段岗位发送截止时间为9月18日17:00,报考第二阶段岗位的发送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3.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0年10月19日9:00—2020年10月23日24:00。
五、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其中选择汉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人员,必须用蒙古文作答。
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2020年10月24日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设在呼和浩特市。
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两科笔试总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总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pide;1.5)X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pide;1.5)X50%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加权计算后的笔试总成绩上加2.5分。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组织实施。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7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通知书》,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与需求计划人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范围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资格复审或递补后仍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公告考试前5天在报名网站上发布。
4.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
5.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
2.面试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面试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其中,非招聘单位考官不少于二分之一。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环节不再进行专业科目笔试。
4.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面试须用汉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的人员,面试可用汉语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总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7.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8.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民族加分)×60%+面试总成绩×40%。
考试结束后,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在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人事处统一组织实施。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自治区邮政管理局党组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材料留存。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内蒙古自治区邮政管理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个人备案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 2020年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招聘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6.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2.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只进行1次。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
九、监督和咨询电话
1.监督电话
0471-3366804
2.咨询电话
0471-3366728,0471-3332079
3.网报技术咨询电话
0471-6601168、6600198、6601158、6601706(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本简章由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内蒙古自治区邮政业安全中心
2020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