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经县委、县政府批准,我县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教师20名。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计划
招聘幼儿教师20名,具体岗位计划见附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计划表);
(七)其他事项
1、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报考岗位要求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要求,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政策,报名时尚未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但符合报名条件者,被聘用后必须在约定的1年试用期内取得资格证,否则依法解除聘用合同。报考其他岗位的,应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2、“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服务期满(含服务满两年)、考核合格且仍在岗的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劳动合同期满高校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意见》(晋政办发〔2014〕42号)文件精神,劳动合同期满,持有《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同时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专业等要求。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出现空缺或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该专门岗位自动转为招聘单位相应的一般性岗位,报名时间顺延2天,已经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报名。
3、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全日制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或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在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下,由浮山县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查、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发布公告
通过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ushan.gov.cn)和浮山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9月20日8:00至9月24日下午18:00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http://fushan.bmren.cn
相关信息查询网址: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fushan.gov.cn)
本次招聘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资格初审由浮山县教育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上传一张本人近期(近3个月)红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其中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国外毕业留学生的专业由县教科局结合岗位需求进行认定。)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相关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个人信用档案。因信息填报有误,或联系方式不准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人员请于提交报考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如在网络报名截止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它岗位。网络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其它岗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招聘岗位。
3.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生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存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报名人数如果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3:1的由县招聘领导组视情况研究核减招聘岗位、取消招聘岗位或降低开考比例,报市人社局核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1、笔试
(1)命题和阅卷:由县教科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
第一部分:公共基础知识(教育政策法规、教育教学管理)分值20分。
第二部分:学前教育基础知识分值80分。
(4)笔试结束后进行雷同卷甄别,严肃处理作弊人员。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若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并列人员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因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请关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
资格复审时,须由考生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应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浮山县2020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2018年、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提供学校出具的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的证明、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视同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本人档案存放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已毕业的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专业认证书。
已就业人员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须由定向、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应提供合格证,暂时未发放合格证的,可以先提供《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县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市委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市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人社局盖章)。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的考生,须提供《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及《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页面的户口簿)和退伍证。
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各类证明统一使用A4纸。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
面试由县教科局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人员名单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命题:由县教科局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面试为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技能操作内容分舞蹈、绘画、器乐、唱歌、手工制作等五项,每人从中抽取两项(器材自备),时间为15分钟。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具体面试工作另行安排。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笔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由五人组成,设主考官一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结束后,任何环节因任何原因形成的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拟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县教科局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方案由县教科局负责制定,报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浮山县教科局组织实施。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个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浮山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拟聘用对象经招聘领导组审核同意后,报县编委会予以研究,通过后由县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一式4份,个人档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各1份备案。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要确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招聘信息咨询电话:0357- 6161099(浮山县教科局)
2020年9月8日
信息来源:http://rsj.taiyuan.gov.cn/doc/2020/09/09/10090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