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公告
为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充实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力量,进一步解决基层人才紧缺问题和提升全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详见《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岗位职责
(一)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二)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三)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四)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五)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六)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三、福利待遇
(一)被吸纳到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限为2年,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二)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当地同条件事业单位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三)各县(市、区)就业(人才)服务管理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统一与本辖区招用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届和2020届的广东户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是指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和研究生计划招收的具有学籍、取得毕业资格的本、专科生(电大、成人、函授、网络教育不含在内)和硕士、博士研究生。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
3. 服从组织安排,自愿从事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愿意扎根基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毕业证落款日期须在2019年1月1日后;
6.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均不得应聘。
(三)优先招聘条件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聘用:
1. 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 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 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含 1年)仍未就业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 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创业证)。
以上人员简称“困难高校毕业生”。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9月2日10:00—9月7日16:00。
2. 报名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报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填写《肇庆市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打包为压缩文件(压缩文件名为:“肇庆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材料+姓名”)发送至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zqrczx2208302@163.com ,报名咨询电话:2208302。
3. 报名材料
(1)《肇庆市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见附件2,需同时提交电子版及亲笔签名扫描件);
(2)本人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文件名为姓名.JPG,大小为100KB以下);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广东户籍毕业生(含原户籍)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
(6)有关证明材料(如有下列情况者,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其中之一),提供复印件即可:
①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证》或《特困职工优待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②属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人员的,需提供《残疾证》;
③属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的,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④属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提供《就业创业证》(第七页就业援助卡中需明确就业援助对象认定情况)。
(二)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通过笔试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于9月8日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资格审核通过后,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9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
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按困难高校毕业生、其他高校毕业生分类计分排名,优先聘用困难高校毕业生,剩余名额从其他考生中择优聘用。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先笔试后面试,由笔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但遵循困难高校毕业生优先原则:
原则一:若困难高校毕业生报名人数小于等于岗位招聘人数,按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遵循服务岗位选择志愿顺序,直接列为体检对象。剩余岗位,以其他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遵循服务岗位选择志愿顺序,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原则二:若困难高校毕业生人数多于岗位招聘人数,以困难高校毕业生笔试成绩高低,遵循服务岗位选择志愿顺序,按不超过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名单,最后按综合成绩,确定体检对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9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就业创业政策、公文写作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
2020年9月13日上午9:30-11:00。
(2)笔试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
2. 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工作由岗位所在地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应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纳入聘用范围。
3.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生综合成绩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1. 根据优先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对象名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连同考试成绩一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2. 体检工作按报考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组织体检对象到各自辖区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流程、纪律、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持有残疾人证的高校毕业生,在确保日常生活自理,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同时排除全身性、遗传性、进行性疾病,没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的情况下,可纳为招聘对象。
(五)拟聘用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资格复查。应聘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复查合格的,拟聘用名单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
(六)聘用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报考岗位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肇庆高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核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并可依次递补。
聘用人员应在用人单位指定期限内报到,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分别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七)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在前一环节符合条件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
1. 在资格审核、体检、聘用等环节弃权的;
2. 资格审核、体检等不合格的;
3. 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 未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如应聘者在应聘过程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为编制人员的,须如实报告情况,终止应聘,不再保留面试、体检、聘用等资格。
(八)调剂
当因岗位报考人数少于岗位招聘人数等情况出现,导致名额空缺时,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提高招聘成功率,在应聘者自愿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从其他岗位应聘者中进行调剂:
1. 优先从符合优先招聘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2. 若仍有空缺的,从其他应聘者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调剂人选。
六、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应聘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录工作时间调整的,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肇庆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应聘者留意有关通知。考生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笔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应聘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七、费用问题
此次考试不收考务费,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其他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招聘政策咨询受理等由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
咨询电话:0758-2786809(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创业科)
相关附件:
附件1:(岗位表)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xls
附件2:(报名表)肇庆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表.doc
肇庆市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表 | |||||||
岗位序号 | 招聘单位 | 工作岗位地点 | 招聘对象 | 招聘人数 | 岗位职责 | 专业要求 | 备注 |
1 | 肇庆市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 | 定向招聘2020届广东户籍双腿高位截肢高校毕业生。 | 1 |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
不限专业 | |
2 | 肇庆市创业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92区 | 2019届和2020届广东户籍高校毕业生。 | 1 | |||
3 | 端州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 | 端州区景德路6号人力资源市场 | 2 | ||||
4 | 端州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端州区景德路6号人力资源市场 | 6 | ||||
5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南岸和平路区人社局内 | 2 | ||||
6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金利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1 | ||||
7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金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1 | ||||
8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白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1 | ||||
9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禄步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1 | ||||
10 | 高要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南岸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 1 | ||||
11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鼎湖区坑口街道 | 1 | ||||
12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广利街道 | 1 | ||||
13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桂城街道 | 1 | ||||
14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沙浦镇 | 1 | ||||
15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凤凰镇 | 1 | ||||
16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永安镇 | 1 | ||||
17 | 鼎湖区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莲花镇 | 1 | ||||
18 | 四会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四会市东城街道广场南路13号 | 2019届和2020届广东户籍高校毕业生。 | 7 |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
不限专业 | |
19 | 广宁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 广宁县南街街道城西开发区人社局 | 8 | ||||
20 | 怀集县人力资源服务管理中心 | 怀集县怀城街道办登云路34号 | 7 | ||||
21 | 德庆县人力资源服务局 | 德庆县孔中路 | 5 | ||||
22 | 德庆县人力资源服务局 | 德庆县德城街道人社所 | 1 | ||||
23 | 德庆县人力资源服务局 | 德庆县官圩镇人社所 | 1 | ||||
24 | 封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封开县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 3 | ||||
25 | 封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封开县长安镇党群服务中心 | 1 | ||||
26 | 封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封开县渔涝镇党群服务中心 | 1 | ||||
27 | 封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封开县长岗镇党群服务中心 | 1 | ||||
28 | 封开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 封开县江川镇党群服务中心 | 1 | ||||
29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窗口 | 1 | ||||
30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城区劳动保障事务所窗口 | 1 | ||||
31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城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外勤 | 1 | ||||
32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龙湖劳动保障事务所窗口 | 1 | ||||
33 | 肇庆高新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 龙湖保障事务所外勤 | 1 | ||||
合 计 | 65 |
文章来源:http://rsj.zhaoqing.gov.cn/tzgg/content/post_21585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