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春季)库尔勒地区教师资格认定通知
2020-06-19来源:库尔勒市人民政府网站

关于做好2020年(春季)库尔勒地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驻库各部门、单位学校,州直各有关学校,州教研室,市教研中心,市属各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单位:

为做好库尔勒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结合巴州教育局《巴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文件精神,现制定《库尔勒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请遵照执行。

联系人:徐俪芳 联系电话:0996-2013121

附件:库尔勒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

库尔勒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7日

库尔勒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须知

为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0〕1号)、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的要求及《巴州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须知》,现将库尔勒地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库尔勒地区普通中小学及幼儿园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在职教师;

(二)库尔勒地区全日制普通中职、高等院校2020届符合直接认定条件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三)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拥有库尔勒市户籍人员;

2.持有效期内库尔勒居住证人员;

3.库尔勒地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

4.驻库尔勒地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在库尔勒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库尔勒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

二、申请者必备条件

(一)身份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020年7月1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条件

1.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次有效)。

2.普通话水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三、时间安排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文件要求,2020年春季全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开网时间为:5月11日—8月7日之间的每个工作日,各级认定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地区认定工作。结合巴州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库尔勒地区认定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2020年6月初,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宣传,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研究制定本辖区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方案。通过广泛媒体宣传等方式,最大限度地告知申请人网上报名程序和具体工作安排。

(二)2020年6月18日至7月6日,网上报名时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http://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按照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库尔勒地区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选择巴州教育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选择库尔勒市教育局。

申请人须按注册及申报页面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报本人信息并对信息的准确性负责。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信息提交成功后,请申请人牢记报名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以上资料是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三)2020年6月19日至7月7日,教师资格认定体检。

体检者须到指定的库尔勒市第二人民医院或巴州人民医院空腹参加体检。体检者可携带一张2寸照片(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直接前往指定医院进行领表体检,也可自行下载打印体检表(见附件)参加体检。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从医院取回,当次有效,体检费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2020年7月8日至14日,为教师资格认定报名资料线上审核确认时间,因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为减少人员的聚集,今年春季认定工作主要采取线上审核材料的方法,如教师资格认定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中,网报电子信息未验证通过的(如毕业证书、普通话证书等)或者线上无法提交的材料(如户口本、居住证、照片等)可通过邮寄相应材料原件进行审核认定,无需进行现场确认。(邮寄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报务中心一楼市教育局窗口,收件人:徐俪芳,电话:13899015880)

(五)2020年7月15日至18日,网上认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作出认定结论。

(六)2020年7月20日至8月6日,完成教师资格证书的打印、发放教师资格证书、文字材料归档保存及认定工作总结。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项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须准备以下申报材料上传至认定系统,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所需材料电子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进行现场确认:

1、二代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或居住证(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原件;

4、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师范教育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员提交人事档案中的毕业成绩单复印件1份;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原件(体检结果由认定机构统一领回,当次有效);

6、《个人承诺书》(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7、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报上传照片同底,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8、注意事项: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完成各个环节的内容,逾期不予受理。

(2)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库尔勒市全日制应届师范毕业生的申报材料由学校负责人收集整理后统一交至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服务大厅市教育局窗口审核认定;

(4)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所提供的教育专业课程和教育实习成绩复印件需加盖当地教育局行政部门公章;应届师范毕业生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所有申请材料涂改无效。

(5)所有申请材料上的姓名用字必须和身份证姓名用字完全一致,否则获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为无效证件。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公告》要求,在我区2020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不组织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在秋季教师资格认定时,再组织实施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面试)。

(二)已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各批次教师资格笔试考试(即已通过《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或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延长1年),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或方式)、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提交审核材料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审核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库尔勒地区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确认点:库尔勒市延安路市民中心州市行政服务大厅一楼15号库尔勒市教育局窗口,联系人:徐俪芳,联系电话:0996-2013121。

来源:http://www.xjkel.gov.cn/zwgk/ssjygk/20494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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