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2019-12-14来源:浙江人事考试网

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公告

为进一步树立从基层选人用人导向,不断优化省级机关单位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20年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用人需求,省级机关单位(以下简称遴选单位)共推出28名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计划,其中面向选调生遴选计划5名。

二、遴选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省内各设区市市级以下机关工作,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并在编在岗,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遴选范围是,在省内各设区市范围内,被省委组织部或设区市市委组织部确定为选调生,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务(职级)公务员。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相关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至2019年12月19日。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选调生可选择定向职位报考,也可选择非定向职位报考,但不得同时报考。

在浙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明显,群众公认;

2、除遴选职位备注中有特殊要求外,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位;

4、在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5、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要求的;

4、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5、尚在任职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工作程序

(一)职位查询

考生可通过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下载《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查询遴选职位及具体资格条件。如需咨询有关事项,可通过《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遴选程序

1、注册及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19日9时—12月25日17时。

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点击“2020年浙江省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考生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遴选职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遴选单位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更改报考职位。

2、资格初审

时间:2019年12月26日9时—12月29日24时。

遴选单位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并对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19年12月30日9时—12月31日17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考生再次报名之日起2日内完成。

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予以核减或取消。遴选职位被取消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报考该职位的考生,考生可在接到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的,视为放弃报名。

4、缴费确认

时间:2020年1月2日9时—1月6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

5、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2月20日9时—2月22日17时。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确定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顺序。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由省人事考试院统一命题,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由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

时间:2020年2月22日下午:14:00—17:00。

笔试地点设在杭州,详见准考证。考生需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遴选单位根据各遴选职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5: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可以适当降低比例。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复审。

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从报名系统下载,并由现行政关系所在单位干部(人事)处盖章)、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

资格复审递补一般只进行一次。递补后出现考生主动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情形的,由遴选单位自行决定是否继续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和地点由遴选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2、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面试由遴选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面试主要测试履行遴选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遴选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题目、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规定,考生可按照《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向遴选单位咨询面试有关事宜。

五、考察和体检

本次遴选实行差额考察。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笔试、面试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为2:1。

考察组由遴选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与遴选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要把政治素质考察放在首位,重点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遴选资格。

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在考察对象中择优确定拟遴选人员,不唯分取人。

遴选单位可根据需要组织拟遴选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遴选单位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和拟遴选人员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码、报考职位、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举报电话等,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在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阶段因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出现人选空缺的,由遴选单位自行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在遴选工作过程中,凡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关于考生报名资格条件的审核工作贯穿本次遴选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

本公告中,“以上”“以下”表述均包含本数,其他未尽事宜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浙江省公务员局

2019年12月13日

附:2020年省级机关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优秀公务员职位表

来源: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6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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