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试行)》,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计划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选调2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和要求详见《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范围
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主任科员及以下在编在岗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退役军人、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且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及以上。
中央和自治区在鄂尔多斯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三、选调条件
(一)选调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未满工作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6日9:00至12月20日17:30。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考人员个人自愿并经组织同意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ordos.gov.cn)进行网上报名。
(1)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填写学习、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职务等),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
(2)报考人员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格式为JPG,20Kb以下)。
(3)报考人员填写报考信息,应反复核对所填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将无法修改。报名成功的,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考试报名审批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审批表》)。
(4)报考人员将《选调报名审批表》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编制部门审核盖章。
(5)鄂尔多斯市级(含市级)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同一时间选调考试有冲突的,限报1个岗位。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所填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调资格。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和网上报名工作同步进行,资格初审时间截至12月21日17:30,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选调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看资格审查结果。
资格初审所需材料如下:
1.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退伍证扫描件或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享受补助证明扫描件;
2.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在职人员花名册以及本人页扫描件;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事业单位聘用审批表、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所在单位编制本在职人员花名册及本人页扫描件;
4.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的《选调报名审批表》扫描件。
以上材料扫描件须在12月21日17:30前发至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子信箱styjr_304@126.com,邮件名称为:个人姓名+工作单位,附件须单独上传,名称为:报考岗位+个人姓名+工作单位+材料名称,格式为:JPG,不得上传压缩文件。
未按要求报送审核材料者,不予资格初审,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ordos.gov.cn)查询报名结果,并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2月25日至2019年12月27日。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均为汉语文制卷,须使用汉语文答题。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一)笔试
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数不低于3:1的比例组织笔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数达不到3:1的,将对选调计划进行调整或取消。
1.笔试内容。笔试考务工作委托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基本知识素养、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划定复习范围,不指定参考书。
2.时间和地点。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成绩查询。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登陆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ordo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二)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到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编制部门审核盖章的《选调报名审批表》原件;
2.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退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享受补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须提供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聘用文件、聘用审批表复印件(上述材料须加盖组织人社部门公章);
3.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到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开具复审人员编制实名制登记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并发放面试通知单。面试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公布成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2.总成绩计算。按笔试占总成绩的70%、面试占总成绩的3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与计划选调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一)体检。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
(二)考察。选调领导小组组成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查阅本人档案。重点考察以下内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考察不合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曾被判处刑罚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本选调岗位工作的。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递补人员需在规定时间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并接受体检和考察。
七、公示和调入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进入岗位考察期。考察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
八、其他
(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和档案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选调任何阶段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以命题组为名举办的各类培训、辅导班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对于选调后可能出现的夫妻两地分居、子女上学等问题,选调单位不负责解决。
报考咨询电话:
0477-8588233(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0477-8586026(市人社局)
0477-8586210(市人事考试中心)
附件:《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12月11日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经费来源 | 计划 招聘数 | 岗位 名称 | 岗位 类别 | 资格条件 | 选调单位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专业要求 | 学历、学位 | 其他条件 | ||||||||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 事务局 | 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 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 | 1 | 文字综合岗位 | 专技岗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 咨询电话: 0477-8588233 | |
1 | 财务 岗位 | 专技岗 | 专业不限 | 本科及以上 | 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2日以后出生)。 |
文章来源:http://rsj.ordos.gov.cn/zwgk/tzgg/201912/t20191211_25512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