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公告
2019-12-06来源: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

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要求,按照招聘工作程序,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9年12月10日上午9:30-12:00

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1号楼108会议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中山东路3号)

电话:0471-6600148、6600613、6600482

二、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及要求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须提供材料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应聘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所列基本条件。

(二)近期3张2寸彩色证件照;《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由本人持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或户口所在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取得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复审时,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应聘的证明。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四)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两年以上工作经验,需单位出具证明,证明上标明工作岗位和起止时间。

(五)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材料提供不完整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六)资格复审通过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出现空缺的,由招聘单位从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上、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工作以电话方式通知,电话无法打通或接到递补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递补资格。

(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要将自己面试所使用的语种告知资格审查人员登记备案,应聘人员可用蒙古语作答,也可用汉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应聘人员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变更的请及时与本人所报考单位联系。资格复审环节如有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九)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

(一)进入面试人员范围。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

(三)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面试指定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发布或直接电话通知本人,请予关注并保持电话畅通。

四、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的要求执行。

2019年12月6日

文章来源:http://www.impta.com/shiyedanwei/2019126103746.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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