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湄潭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19-09-27来源:湄潭县人民政府网

湄潭县2019年下半年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19年度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贵州省教师条例》《贵州省面向社会推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黔教办师函〔2019〕595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度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遵教办人[2019]34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省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湄潭县2019年下半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湄潭县的中国公民,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及无犯罪记录证明,可在湄潭县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公立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师资格考试。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黔教师发〔2013〕401号文件规定“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普通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按原办法认定教师资格(即提供相应层次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相应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成绩);试点工作启动后,即2014年(含2014年)后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上述教师资格须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

三、认定机构

遵义市教育局负责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湄潭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四、网上报名2019年9月23日-10月18日(国庆节期间系统升级维护,暂不对外开放)

(一)申报人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我县居住、工作和学习的港澳台居民按在居住地、工作地以及所申报的教师资格种类,选择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按照网上规定的申报程序和步骤,如实完成教师资格网上申报工作(网址:http://www.jszg.edu.cn)。

(二)同一申请人一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五、现场确认、受理申报人员提交申请材料及体检阶段

(一)时间: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期间的工作日)

(二)地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现场确认点均设在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地点:中国茶城)。

(三)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网上比对成功的项目,申报材料只验证原件,不收取复印件(见附件一)。

(四)思想品德鉴定工作。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从网报系统下载《承诺书》并签名后上传系统。

(五)申请人员现场确认提交材料后由湄潭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县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严格执行《贵州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黔教人发〔2004〕1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有关规定。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严格按照《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执行。

六、公示及认定阶段

㈠审查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

㈡认定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㈢公示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在“遵义教育网”—“通知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网址:http://jyj.zunyi.gov.cn/zwgk/tzgg/);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公示拟认定人员名单。

七、证书发放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于2019年11月20日后携带身份证到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联系电话:24257520)领取。

联系电话:24229221、24257176

2019年9月23日

附件: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认定流程

2.致香港特别行政政府香港警务处函件样式

3.致澳门特别行政政府身份证明局函件样式

附件一

湄潭县2019年下半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流程(2019新版)

一、网上申报:2019年9月23日-10月18日(国庆节期间系统升级维护,暂不对外开放)

1.申报人员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部队驻地(仅限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贵州省--遵义市--遵义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或湄潭县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XX学科。并选择现场确认点“湄潭县教育局”,如实完成网上注册和申报工作,确保申报信息真实无误。

网上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二、现场确认及体检

湄潭县教育局现场确认点:

时间安排:2019年10月21日-11月1日(期间的工作日)

地点: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㈠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9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19〕1号)《教育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教政法函〔2019〕12号)取消一批证明事项、逐步减少提交纸质材料的工作要求,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现场确认时,能进行网上比对的项目验证原件不再收取复印件,不能比对的项目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1.身份证、户籍、居住证、港澳台居民申请人需要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验证原件);

2.学历证书(验证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验证原件);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验证原件);

5.《贵州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现场确认后到指定医院体检,收原件);

6.近期小二寸免冠半身正面照片两张(必须和网报时上传照片同底);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验证原件收复印件);

8.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按照省检察院、省法院、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等12个部门下发《关于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建立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有关工作的意见》(黔检会〔2019〕9号)要求,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领取,再由申请人自行携带函件到香港或澳门的警务部门办理无犯罪证明,港澳警务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省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警务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㈡收费:教师资格认定不收费,体检费由指定的体检医院按有关收费标准规定收取。

二、审查阶段

审查时间:2019年11月4日-11月8日

现场确认收集完成申报人申请材料后,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材料于2019年11月4日前上报遵义市教育局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初中、小学、幼儿园的申报材料由湄潭县教育局进行审查。

三、公示及认定阶段

时间:2019年11月11日--11月15日

告知申请人是否获得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遵义教育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yj.zunyi.gov.cn/zwgk/tzgg/进行公示)(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拟认定人员名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示)。

四、证书发放

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获得认定者于2019年11月20日后携带身份证到湄潭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中国茶城 联系电话:24257520)领取。

联系电话:24229221、24257176

附件二

附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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