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昆山市2012年选聘进村(社区)工作大学生加分条件与办法
2012-08-17来源:昆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一、加分条件与分值(初始值):

1、中共党员、学生干部项(最高分6分)

(1)中共党员(3分)

(2)学生干部(最高3分):校级(3分),院、系级(2分),班级主要学生干部(1分)

2、学历、入学分数项(最高分8分)

(1)硕士研究生(3分)

(2)高考分数在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5分),保送生保送一类大学与“本一”线同等对待。高考分数在本科第二批录取分数线以上(2分),保送生保送二类大学与“本二”线同等对待。

注:昆山本市以外生源需提供当地招办出具的高考成绩证明。

3、奖励表彰项(最高分10分)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就高一次加分:国家级5分、省级表彰4、地市级表彰3分、校级表彰2分、院系级表彰1分)

(2)奖学金(就高一次加分:一等奖学金3分、二等奖学金2分、三等奖学金1分)

(3)其他校级以上单项奖励(每项1分,最高2分)

二、加分权重折算:

折算原则:实际加分值不超过全体笔试平均成绩的10%。

折算办法:实际加分值=实得加分初始值÷24(加分初始满分值)×全体笔试平均成绩×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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