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县城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大量增加,城区人口迅速增多,城区学校办学压力持续增大,城区一小、城区二小师资严重不足。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农村小学中公开选拔15名教师予以充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选拔工作由县教育局全面负责,成立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城区一小、二小校长为成员的选拔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资格审查组、得分核算组、监督组,分工负责,确保选拔工作公正、公平。
二、选拔条件
1.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3)热爱教育事业,积极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能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且成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在推动我县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成绩显著。
(5)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体条件
(1)现为崇信县农村小学在岗正式教师。
(2)教龄5年以上(包括5年),即2013年9月1日前任教,期间无间断。
(3)近五年教学成绩突出。即在2013-2014、2014-2015、2015-2016、2016-2017、2017—2018学年县级及以上统一考试中,语文、数学、科学个人成绩至少1次进入全县前5名,英语个人成绩至少1次进入全县前3名。
3.否决条件
(1)在选拔过程中存在欺瞒组织、弄虚作假或针对选拔工作造谣、传谣,造成不良影响的。
(2)近五年来,在县级及以上统考中,语文、数学、科学个人成绩有1次进入后3名的,英语个人成绩排名有1次为最后1名的。
三、程序办法
1.报名。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向县教育局综合办公室现场报名,需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中写清楚个人基本情况和近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其中基本情况,必须包括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毕业时间、专业、参加工作时间等。近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包括县级及以上考试中取得的成绩排名、主要工作荣誉等。个人申请时间为2天,具体为2018年8月20日-2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组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
3.成绩核算。由核算组对资格审查通过教师得分情况进行核算。核算工作主要依据近五年县级以上统考成绩通报文件(崇教发〔2014〕247号、崇教发〔2015〕294号、崇教发〔2016〕309号、崇教发〔2017〕26号、崇教发〔2017〕327号、崇教发〔2018〕309号)进行,具体办法为:近五年个人所带学科县级及以上统考成绩第一名加10分,第二名加8分,第三名加6分,第四名加4分,第五名加2分,分学科可累加。成绩并列人员根据获得的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和省市教科所统一组织的公开课、现场课、优质课获奖情况择优录用。
4.拟录用人员确定。由局务会议对核算情况进行审查,并依据核算得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用人员。
5.公示。在县门户网站对拟录用人员得分等情况进行公示,接收社会监督。
6.办理手续。公示无异议后,由教育局协调统一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崇信县教育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