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是2004年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学院是甘肃省首批应用技术大学转型发展试点院校之一,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独立学院”、“甘肃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及“甘肃省非师范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就业率连续十年保持在90%以上。占地1026亩的新校区位于兰州新区职教园区,目前已开工建设。在学院十余年的发展历程中,逐渐形成了以工学为主,管理学、文学、理学等学科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体系。学院36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生8000余人,其中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金属材料工程为甘肃省特色专业。学院依托兰州理工大学雄厚的办学实力,立足“培养服务国家经济建设,掌握新技术、具备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办学定位,坚持将培养适应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良好道德和职业素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人才作为学院的培养目标,传承母体院校的优良传统,发挥学院教师团队和管理团队的智力才能,紧紧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积极优化办学条件,拓宽就业渠道,不断夯实应用技术大学办学基础。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进入了新的发展机遇期,学院将以“甘肃省“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为指导,坚持以工程教育为基础,加大信息学科建设力度,努力将学院建设成为西部地区工程技术人才和信息科技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为加强学院师资队伍建设,特面向高校及社会引进相关专业教师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符合相应岗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硕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
5.有教学工作经历者需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引进岗位及具体要求
详见《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2019年人才引进岗位列表》(附件1)。
三、引进流程
1.报名。应聘者本人携带求职材料交至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人事处(砺志楼行政办公区304室),或通过电子邮件将求职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人事处或部门)。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各类等级考试证书、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人才应聘自荐表》(附件2)。往届毕业生需提供第一学历(学位)至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者须提供毕业学校在校证明。人才应聘自荐表需提供纸质版及电子版。
2.资格审查。学院根据各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进入专业能力测试。
3.专业能力测试。学院依据应聘者专业背景安排试讲题目,相关专业课教师进行评分,通过测试者进入复试。
4.复试。采取无领导小组面试或结构化面试,学院人才引进领导小组对复试人员评分,并对通过复试者进行综合素质考察。
5.体检。学院对通过复试及考察者安排体检。
6.聘用。学院根据初试、复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名单(考察、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与聘用的应届毕业生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7.报到。办理入职相关手续。
四、待遇
1.薪酬按照学历、职称、能力、职务、院龄等确定。硕士年收入7-10万元,博士、副教授、教授面议。
2.依据相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及企业年金。
3.提供学院宿舍。
4.上下班学院统一安排校车接送。
5.提供学院其他福利。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931—2867237
邮箱地址:291950063@qq.com
地址:兰州市七里河区龚家坪北路211号
六、有关事项
1.应聘者需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学院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2.引进过程中,学院将通过应聘者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手机)与本人联系,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如因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填写错误无法获得专业能力测试、复试及聘用通知,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5日至9月28日。
兰州理工大学技术工程学院
2018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