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市幼儿园教职工短缺的问题,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敦煌市教育局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聘具有教师资格或其它相关执业资格的聘用制幼儿教师(保育员)65名。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职责
公开招聘聘用制幼儿教师(保育员)65名。主要职责为幼儿教师辅助岗位和保育员工作岗位。
二、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及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应聘幼儿教师(保育员)者具须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学前教育、幼儿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特殊教育、美术、音乐、舞蹈、心理学、食品科学类等;
4.执业资格:应聘幼儿教师(保育员)者须具有教师资格证、心理咨询师证、营养保健师证等相关执业资格;
5.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非师范类专业不作硬性条件);
6.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9日至8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报名地点:敦煌市幼儿园一楼
咨询电话:0937-8835312 13830706318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不接受电话、网络报名,也不接受委托及其它方式报名。
4.报名资料:
(1)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择业通知书、教师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普通话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相关证件不得以证明材料代替,凡报名所需材料提交不全的,不予报名。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3张。
5.资格审查及岗位职数确定: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集中审查。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大于岗位职数时,按岗位职数的80%确定岗位拟录取人数;报名人数小于岗位职数时,按照报名人数的80%确定岗位拟录取人数。
初审合格人员领取考试通知单。逾期不领取者,按自动弃权处理。应聘者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考试。
招聘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笔试
1.笔试由敦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尾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个别岗位达不到1:3的,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员,在面试前由招聘工作小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告知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取消应聘资格。
2.笔试内容:本次考试笔试大纲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中小学教师类(d类)】》。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应聘人员于2018年8月14日到敦煌市教育局三楼领取准考证。
5.考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分职业能力问答和才艺展示两个环节,总分100分。
(1)职业能力问答:占20%,时间3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
(2)才艺展示:占80%,时间不超过5分钟。应聘人员从器乐、声乐和舞蹈任选一个方面进行展示。
面试成绩=职业能力问答成绩×20%+才艺展示成绩×80%。
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成绩公布时间:面试结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公示
1.体检:对拟聘用人员按1:1的比例统一组织体检,体检结果一律不予复查。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缺额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政审考察后,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经双方协商第二年可续签;若年终考核不合格,用人单位限即可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劳动关系。合同聘用期内月工资2000元,工作每满一年月工资增加50元。合同聘用期内,由用人单位依法为受聘者缴纳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敦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敦煌市教育局
2018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