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乌兰察布市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现将考试总成绩予以公布,同时对考核、调剂、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乌兰察布市2018年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考试总成绩。
二、关于考核
(一)考核人员范围
1.按照每个招聘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实际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2.直接进入面试人员。
(二)考核时间、地点:考核人员须在2018年8月7日---2018年8月8日携带个人档案、毕业证、学位证到乌兰察布市卫生计生综合大楼6楼会议室(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新区广场西)进行考核。
(三)考核方式。考核通过审阅拟聘人员档案材料和了解现实表现等方式进行。考核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四)考核要求。考生须在规定的考核时间内携带个人档案及相关考核材料到市卫计委进行考核。考生提取个人档案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于考核前到市卫计委办理。
(五)考核联系电话:8324039
三、关于体检
(一)考核合格人员须在2018年8月16日---2018年8月18日上午7时30分前携带身份证到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原铁路医院、集宁区团结路34号)进行体检。乘车路线:7路公交车乌兰察布市第二医院站下车。联系电话:0474—2214199
(二)体检人员体检前须保持空腹,请勿剧烈运动。体检费用自理,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执行。体检只限本人参加。
(三)因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造成岗位缺额的,按照同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请同一岗位(专业)总成绩接近者保持通讯畅通,做好递补准备。
四、关于调剂
(一)对于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同一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出现缺额时,可从参加考试并在报考志愿“服从调剂”的应聘人员中进行调剂。
(二)对需要调剂的拟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重新排序,由拟聘人员重新自主选择有空缺的单位。拟聘人员每人只调剂一次。
(三)本次调剂由市卫计委负责电话征求拟调剂考生意愿,确定调剂单位和岗位。需要调剂的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18年8月20日前统一参加调剂并履行调剂确认手续,请拟调剂人员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调剂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由此造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