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浙江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第二批)
2018-07-20来源:易贤网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庆元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庆元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庆元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共庆元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选调名额和范围

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公务员从全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中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全县全额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选调(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身份者也可报考事业岗位,但选调后其身份自动转为事业身份)。具体的选调岗位、人数和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基本条件

1.公开选调人员除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工作年限要求:年龄要求,1982年7月26日以后出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在现单位工作满2周年、乡镇(街道)工作人员需在乡镇(街道)服务满5周年方可报考;

(2)本次选调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到2018年7月;

2.公开选调须有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意见。教育、卫计工作人员参加县公开选调,按《庆委办发〔2018〕7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公开选调的原则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调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工作的意见(试行)》(庆委办发〔2018〕7号)的有关要求进行。

2.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选调充分考虑实际和在公务员队伍、事业工作人员中选调的基本条件,公开选调每个岗位报名至少差额1人才可开考。

3.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公开选调将素质好、熟悉专业、工作责任心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紧缺岗位上。

三、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26日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地址:庆元县公共服务中心15楼15007室,电话:0578-6122610)。

报名人员须填写《2018年庆元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100元/人。

四、公开选调方式及程序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统一参加公开选调的笔试、面试。

达不到报考要求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选调计划,并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一)笔试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写作,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面试

笔试后,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如岗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

面试由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统一组织。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为60分,不合格者不予选调。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三)确定考试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县组织人力社保部门按考生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然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按《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考察有放弃或不合格的,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选调

考察后,经考察合格拟选调对象在庆元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实的,可办理选调手续。对反映的问题经查实的,不予选调;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选调,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选调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选调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五、其它事项

本公告由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干部综合科:0578—6122592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578—6122610

中共庆元县委组织部

庆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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