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我县事业单位人员不足、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等问题,根据国家和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县政府研究,报市人社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考核招聘48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第二批)到我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名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18届毕业生除外);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录用或者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本县在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该实行回避。
(三)具体职位及其学历、年龄和专业要求
专业分类按照教育部门《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见附件3)执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2日。
二、考核招聘程序
此次考核招聘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发布公告。2018年7月11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从2018年7月22日至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3.报名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4.报名要求: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接受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
(1)《报名表》(1份),填写《报名表》后签名;
(2)本人近期免冠1寸红底彩照(2张,照片需与《报名表》张贴的照片一致);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含大学本科学历)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指定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18年7月22日以后,现场核查有效性)。应届毕业研究生须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全日制学历证明(各1份,需加盖公章),往届毕业研究生的研究生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县外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本人银行卡号复印件1份(用于发放考试补贴)。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局组织。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考核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职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主要审核与职位有关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年龄等信息。
(三)面试
领取准考证时间:2018年7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地点: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二楼)。
面试时间:2018年7月28日。
面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提出入闱体检人选(面试成绩70分以下者不予聘用)。
若同一职位末位同分者采取加试(面试)方式确定人员。
若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未入闱所报考岗位的,如符合其他岗位报考条件、专业相近(其中,专业条件还可放宽至按考生本科、专科相关专业对应岗位专业条件确定)且本人服从调剂的,可调剂至其他无人报考或空缺的岗位。
(四)体检
由县人社局组织安排体检。根据招聘岗位人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入闱体检对象,按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组织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考察。主要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所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根据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环节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经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不来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该职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公示。
(七)聘用
对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全南县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经县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2018届应届毕业生须于2018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2.捆绑招聘的岗位按拟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自主选岗。
三、招聘优惠政策
1.鼓励各地大学生来我县就业创业,参加我县的招聘考试。对来我县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大学生每人给予1000元的补贴。由县人社局在考试结束后,打入考生银行卡。
2.经正式聘用的人员,给予博士5万元、“双一流”硕士研究生4万元、其他硕士研究生2万元的一次性安家费。
3.聘用人员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外,3年内还另给予人才专项补贴,硕士研究生1200元/人.月,副高职称及相应层次的人才1800元/人.月。
4.聘用人员在我县无住房的,由用人单位解决住房,或申请人才住房,或给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副高职称及相应层次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5.聘用人员工作满服务期的,还可享受硕士研究生8万元/人、博士10万元/人的人才激励金。
在我县工作不满5年提出辞职或调离本县的,须全额退还已享受的以上第2、第3和第4项补贴。
四、本公告由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797-7162887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797-2632212
全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