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拟招聘书记员6人。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年龄28周岁以下(1990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专业;霍林郭勒市户籍(2018年3月31日前迁入本市)或霍林郭勒市生源的毕业生。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从事书记员的专业技能。
(四)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未受过违法违纪处罚。
三、招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
四、报名要求、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本人一寸正面同底免冠彩照4张等相关资料进行报名。
(二)报名方式。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报名。
(三)报名时间:2018年4月13日—2018年4月26日。
(四)报名地点: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霍林郭勒市河东新区综合馆a馆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3号窗口)。
(五)咨询电话:0475-7921193。
五、相关待遇
与市人民检察院签订劳动合同。期限1年(其中试用期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的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月工资2780元,缴纳五险一金。
六、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霍林郭勒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