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省、市统一要求,根据《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春季)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和《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区将面向社会开展2018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具体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对象
凡是户籍或工作单位在阿城区行政区域内,符合黑教师函[2018]109号文件中明确规定的认定范围和对象,参加国考合格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合格证明》(在3年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和2018年毕业的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以及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
二、学历要求
申请人员学历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二)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五)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其以上职业技能资格。
三、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2018年4月20日——4月30日)。报名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参加国考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红色)报名;未参加国考人员(往届师范教育类毕业生)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绿色)报名。
(二)体检
1、体检时间:4月16日——4月20日
2、体检指定医院:阿城区人民医院五楼体检科,联系人:孟主任。
体检提示:早上8:00之前到指定地点,需空腹参加体检,体检前一天禁止喝酒;携带体检费用、身份证、相应类别(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和教师资格体检表两类)体检表体检(体检表见附件),体检表请尽量采用打印照片方式,避免粘贴,如粘贴需盖体检医院骑缝章等。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4月21日——5月3日(双休日、国定假日除外)
上午 9:00——11:00
下午13:30——16:00
2、地点:哈尔滨市阿城区教育局五楼人事科510
咨询电话:53745962
3、确认材料
(1).认定申请表。申请人采用pdf格式彩色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二份,正反两面打印(第1页和第2页为同一张纸,第3页和第4页为同一张纸,页面设置为纵向打印),本人自带黑色碳素笔,在审核人的现场监督下,在第2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符合申请教师资格种类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已经毕业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且按照相关规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人员需提供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现场确认前要用铅笔标好其中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能力实践等科目成绩。2018年非师范类应届毕业生可持在校期间合格学业成绩单进行现场确认,符合认定条件的,待取得毕业证后,凭毕业证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在认定申请表上标注);
(4).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5).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同时印有公安部门公章和住址的户口本首页和载有本人姓名的页面)或用人单位聘用合同书原件和复印件(1张纸只复印用工单位盖章和本人签名页面);
(6).由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体检合格表。体检在阿城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要安排在现场确认时间结束前完成。体检照片如是粘贴件,需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9).本人小2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1张(与申请表同底板照片),并在照片后标注姓名及身份证后4位。
要将上述材料放入档案袋(325*240毫米)中,档案袋封面(附件)填写好姓名、报名号、申请种类等信息,并规范粘贴在档案袋上;确认人员签字或盖章。
(四)颁发证书
领取教师资格证时间另行通知,领取教师资格证书需携带本人身份证、2018年非师范类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和身份证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四、相关政策要求
1、申请人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完成认定工作的各个环节,因个人原因影响认定的,后果自负。
2、申请人须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承担由于信息不真实、不准确和个人疏漏引起的一切后果。
3、申请的任教学科要与本人毕业证的专业(学科)一致或相近。
4、申请人网报后牢记自己的报名号,现场确认时需出示报名号。本人递交的申请表、体检表和档案袋右上角用铅笔注明报名号,并按要求粘贴照片。
5、用表请下载相关附件。下载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后(a4纸打印),粘贴到档案袋正面,并填写相关信息。
联系人:王老师 53745962
阿城区教育局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