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简介
前锋学校成立于1978年,是一所省标准化先进学校,2016年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学校占地面积49171.2平方米,校舍建筑总面积20068平方米,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 5405平方米,生均2.97平方米。音乐室、美术室、理化生实验室、计算机教室、图书阅览室、科学实验室、综合活动室、器材室等功能教室齐全。学校有标准篮球场地2个,室内篮球馆一个,排球场1个,250米环形塑胶跑道一处。学校共有50个教学班,学生1908人,实有教职员工196人。
为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更快更好地发展,经管理局同意,现面向社会选招优秀人才,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需求计划
共招聘代课教师4人。
语文代课教师1人;数学代课教师1人;英语代课教师2人。
三、招录条件
1.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应届和往届三年大学生毕业生。
3.必须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二表毕业以上学历(不含二表B,不含二表中外联合办学)。
4.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应专业考级证。
5.所学专业、所教专业与报考岗位一致,不允许跨专业报考。
四、招聘岗位、人数、所学专业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1.报名:请各应聘者以实名的方式加QQ群494882259(前锋学校招聘代课教师群),并在QQ共享中下载《黑龙江省前锋农场学校2018年代课教师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QQ传给群管理员。资格审查时间将通过QQ群的方式或电话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虚报、谎报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18年 8 月25 日至 2018 年 9月 30 日
3.联系电话:15246449199 联系人:前锋学校教育科 侯树臣
4.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达不到规定的报名比例,将取消招聘岗位。对于紧缺的专业岗位,将请示本方案核准备案部门,或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取消岗位。
(二)资格审查
应聘者在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交如下材料:
1.毕业证、学位证等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必须提供所在学校的学历证明,证明其学历层次和所学专业,毕业离校时提供不了相应毕业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30日内)。
2.提供高考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或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录取名册三联单复印件(盖有学校档案专用章)。
3.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4.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其它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英语等级证书、在校取得的各类先优证书、学生会干部证明材料等。
6.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7.近期免冠1寸彩照3张。
应聘者本人务必按电话、QQ或电子邮件通知要求将以上材料准备好,待到前锋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报名审核时上报,时间待通知。经代课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上述条件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放准考证准予进入考试程序。
(三)考试考核
实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择优录用。
1.考试为笔试。笔试进行闭卷考试,主要考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试卷卷面满分100分(语文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语文为15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语文科目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进入试讲。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
2.面试为实践技能测试,考核应聘者教学能力(考核方式:试讲)及专业技能。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践测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实践技能测试。实践技能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40%。
3.具体考务方案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实践测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要按照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录用方式: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岗位需求人数1:1比例择优录用,个人弃权的依次顺延。
定岗签字确认后,进行拟录用人员入围体检。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最后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拟录用考核人选,考核工作由招聘领导小组抽调专人负责。
1.体检组织: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前锋农场医院进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被体检者承担。
2.体检要求: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3.体检须知: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报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同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4.考核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备案及公示
拟聘人员在前锋农场机关、用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六)录取和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执行代课教师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执行代课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比照事业单位标准执行,执行企业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报管理局人社局备案。
六、其它事项
1.招聘人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跟踪监督,0454-5835032(前锋农场纪检委)。
2.报考人员的路费、食宿费用等均由个人自理。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黑龙江省前锋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黑龙江省前锋农场所有。
黑龙江省前锋农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
2018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