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加大社区安全巡查管理工作力度,根据《天津市民政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实施意见》(津民发【2015】9号)文件精神,红桥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党员社区工作者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力;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品行端正,组织观念强,具有吃苦奉献精神;
3.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详见《红桥区2018年党员社区工作者招聘计划表》(计划表请见报名网站)。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和聘用:
1.曾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处理的;
2.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曾受过党纪或行政处分的;在部队服役期间受过处分的;
4.正在接受有关部门立案审查的;
5.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6.在其他部门组织的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7.考察不合格的;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
9.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二、招聘方式
由红桥区民政局委托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1、查询信息
发布查询公告:2018年3月27日
报考人员应通过报名网址仔细阅读 《招聘公告》和《报名须知》。
2、报名注意事项
(1)准备工作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小在200k,横3.5cm,竖5.3cm以内),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5、面试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8年4月20日9:00至4月21日至24:00
面试时间为2018年4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持居民二代身份证及面试准考证到面试地点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现场宣布成绩。
6、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考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考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笔试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2018年4月24日在报名网站公示面试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考察人数超过录用计划人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和考察工作2018年4月26日开始进行。具体体检时间和地点以及考察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将于2018年4月24日在报名网站发布。如出现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考察的人员或不配合考察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7、公示阶段
体检和考察合格后,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成绩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
三、生活待遇
生活待遇按照我市相关政策执行。
四、聘用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签订服务协议,实行聘任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评定为合格的,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网址:www.cnthr.com)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监督和政策咨询电话:86516213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报名咨询电话:23266305 23267111
(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红桥区民政局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