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经过笔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等程序,现对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进行聘用手续的办理,具体安排如下:
一、拟聘用人员:
根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第三批拟聘用人员公示公告》要求,经社会监督,公示期满,符合录用条件,具备录用资格的公示人员。
二、聘用手续办理时间:
2018年3月14日(星期三)上午9:00
三、聘用手续办理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北方人力多媒体教室。
四、入职所需材料明细:
请拟聘用人员本人携带入职所需相关材料,务必准时到达现场办理聘用手续。
2018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