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要求,现对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延期政审人员、第二批递补人员在体检政审环节中体检合格、政审合格的第四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人员名单如下:
公示期为2018年3月7日至2018年3月13日,期限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及时反映问题。
监督电话:022-23140071转8057
2018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