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134人)
2018-02-07来源:易贤网

为加强滨海新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充实社区工作力量,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共计134名。其中:

(一)居委会成员15人,专职社工93人,专职物业社工16人;

(二)专职社工(军嫂)10人。

二、招聘对象条件:

(一)居委会成员、专职社工、专职物业社工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天津市滨海新区常住户口;

6、招考单位在职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名。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专职社工(军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素质高。热爱社区工作,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善于沟通,密切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热心为社区居民服务。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熟练使用计算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2月6日以后出生);

5、招考范围为驻滨海新区部队,已办理随军手续且未安置的军人家属(军嫂),已进行货币安置的随军家属,不在此招考范围;

6、招考单位在职职工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名。如隐瞒报考,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8年2月7日至2月21日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公众号:bfrlbh,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

2018年2月25日—2月27日(周日至周二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营口道碧海鸿庭底商f区24号)。

3、所需材料:(请报名人员提前按顺序排列好本人材料,考生提供的审核材料将不予退还)

居委会成员、专职社工、专职物业社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两面印在一张);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要求复印首页和本人页);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照两张(要求两张一致);

(6)《招聘报名表》1份(见附表二(1),照片贴好);

(7)笔试考务费现金45元。

面试开始时间及地点:

2018年3月24日(周六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面试时间与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公布信息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考察人数为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和考察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若上述条件完全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阶段。

考试总成绩等有关情况于2018年3月26日至2018年3月30日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公众号:bfrlbh公布。

(五)体检和政审考察

体检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统一组织,具体事宜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去街道或档案所在地开具无违法犯罪证明,同时将证明统一交至北方人才市场滨海新区分部。若体检及政审考察阶段有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则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北方人才滨海分部微信公众号:bfrlbh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经调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用工方式及待遇标准

公示期满后,用人单位统筹安排聘用人员工作岗位,对不服从统筹分配人员不予聘用,新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任制,试用期一年。聘用人员在到岗三个月内,如不能胜任岗位工作或不服从管理,则用人单位可解除聘用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聘用期间,其待遇按照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滨海新区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管理工作实施细则》标准执行。

五、其他声明

本次招聘我单位不指定任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相关培训与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或发行的出版物(包括不限于纸质、网络、电子书等)均与我单位无关,任何许诺内部关系的托请行为均为欺诈行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报名咨询电话:022-66882801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天津市滨海新区民政局

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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